幼儿园怎么收费?东港区进一步明确

2022-07-28 17:27 东港发改阅读 (60244) 扫描到手机

关于进一步明确幼儿园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幼儿园:

为进一步规范幼儿园(含营利性幼儿园)收、退费管理,根据《关于印发山东省幼儿园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19]1222号)、《关于幼儿园定价权限下放有关问题的通知》(日发改成本[2020]297号)等文件规定,现就我区对3周岁以上学龄前儿童实施保育和教育的幼儿园收、退费管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