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法预告|8月2日半岛问法热线聚焦“物业纠纷” 市民可拨打80889800来电咨询

2022-07-31 09:12 大众报业·半岛新闻阅读 (59284) 扫描到手机

半岛全媒体记者 尹彦鑫 蒋凯

楼上跑水,楼下能否向物业索赔?不交车位费,物业公司能否禁止车进小区?生活中,业主与物业公司之间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物业公司服务水平的高低甚至能影响业主房屋的价格。您所在小区物业服务水平如何?您是否想知道在业主与物业的关系中物业应承担什么责任,业主又需履行什么义务呢?8月2日上午9时30分至11时30分,半岛问法热线将邀请山东颐衡律师事务所白永明律师和徐俊丽律师在线答疑解惑,届时市民可拨打半岛问法热线80889800或96663来电咨询。

基本案情:

王先生花费大量时间和金钱刚刚装修好房子,楼上住户跑水,王先生家的厨房、卫生间、客厅部分屋顶浸泡起皮。王先生找到楼上业主,楼上业主却说自己家一点也没有漏水,且拒绝配合检查问题。虽说经物业公司多次协调已解决了问题,但王先生心里还是不痛快,认为物业在装修管理上没有尽到责任,所以拒绝缴纳物业管理费。那么王先生是否可以不交物业管理费?王先生应该向谁要求索赔?

律师分析:我们都知道,楼上跑水可能由两种原因引起,第一种可能是房屋质量不好导致水渗漏,第二可能是楼上业主过失导致跑水,但无论哪种原因,都与物业管理公司无关。

房屋质量不好导致水渗漏,是开发商交付的房屋存在瑕疵,那么业主应向开发商主张权利,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楼上业主过失导致跑水,导致楼下业主房屋遭受损失,该行为已经构成对楼下业主财产权利的侵犯,构成侵权,楼下业主可以要求楼上业主承担侵权赔偿责任。

物业管理公司在本案中只涉及对受损业主家内部的维护和修缮。由于受损部分不属于公共设施、公共区域,该部分的物业服务不属于物业管理费所涵盖的服务范围,而属于特殊的物业管理服务,对该部分维修业主应当另行支付费用。因此,业主没有权利拒缴物业管理费。

接线律师简介:

白永明律师

硕士学位,山东颐衡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合伙人。白永明律师具有深厚的民商事法律理论功底和工作经验,擅长物权法律纠纷的事务。曾担任国有房地产公司的常年法律顾问。自从业以来,代理了数百件案件的起诉应诉工作,代理了几十件行政诉讼、复议案件,具有丰富的经验。

专长业务领域:房地产与建筑工程、民商事纠纷解决、行政法律事务、公司法业务。

徐俊丽律师

法律硕士,山东颐衡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徐俊丽律师具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和工作经验。代理过合伙纠纷、建设工程纠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租赁纠纷、劳动争议等数百件案件的起诉应诉工作,代理过非法经营、交通肇事等刑事案件,具有丰富的经验。

专长业务领域:民商事纠纷解决,刑事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