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芝罘区10家医疗机构被通报查处

2022-08-08 22:26 烟台日报阅读 (966144) 扫描到手机

近日,芝罘区卫计监督所启动新一轮医疗机构督导检查,针对“四类药品”管理、预检分诊制度落实、医疗废物规范处置、清洁消毒及院感防控等常见防控薄弱环节进行全面摸排,其中10家医疗机构违反疫情防控规定机构被查处。

这10家医疗机构分别是:

烟台市芝罘区白石街道南开社区卫生服务站,存在出售“四类药品”未登记的行为,已依法立案调查。

芝罘区福华诊所,存在出售“四类药品”未登记的行为,已依法立案调查。

烟台市芝罘区黄务街道南车门居委会卫生所,存在出售“四类药品”未登记的行为,已依法立案调查。

烟台恒润祥经贸有限公司诊所,存在出售“四类药品”未登记的行为,已依法立案调查。

烟台市芝罘区幸福街道幸芝里社区卫生服务站,存在助理医师违规开具抗菌药物的行为,已依法立案调查。

孙鑫口腔诊所,存在医疗废物未使用专用包装容器的行为,已依法立案调查。

烟台新凤凰医院,存在对进入人员未进行预检分诊登记,未询问十大症状,未扫“场所码”的行为,存在院感隐患,已依法责令停业整顿。

东台社区卫生服务站,存在擅自接诊腹泻腹痛新冠肺炎样病例,预检分诊登记不实的行为,存在院感隐患,已依法责令停业整顿。

布如安口腔诊所,存在未执行口腔诊疗器械消毒相关制度的行为,存在院感隐患,已依法责令停业整顿。

芝罘区白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存在预检分诊工作人员业务不熟练,不掌握“四个一”;消毒液浓度不达标,消毒记录提前登记;医疗废物重量登记不准确等问题,已依法责令停业整顿。

芝罘区卫计监督所将针对本次督导发现所有问题建立台账,立即跟进开展“回头看”,对拒不改正、有章不循、弄虚作假机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做到立改到位、对账销号。同时,监督执法人员也提醒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严格落实预检分诊、首诊负责等制度,全面提高工作人员主动发现和报告意识,严格落实购买“四类药品”实名登记报告、信息反馈、跟踪随访、核酸检测等措施,切实履行医疗机构疫情防控哨点职责,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