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差和培训也要过“紧日子” 潍坊市财政局修订完善2个经费管理办法

2022-08-09 15:58 潍坊市财政局阅读 (60486) 扫描到手机

8月8日,记者从潍坊市财政局获悉,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厉行节约部署要求,近日,潍坊市财政局对市直机关差旅费和培训费2个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完善,腾出更多财力保障和改善民生,用政府的“紧日子”换取百姓的“好日子”。

经费管理更“严”了,坚决做到“锱铢必较”

差旅费管理办法将市域内出差伙食补助费由“领取”改为“按标准凭据报销”,还明确规定乘坐本单位公务用车出差,以及不同市直单位工作人员因共同任务出差,其中一家单位提供交通工具的,出差人员不再报销相关交通费等等。培训费管理办法明确要求,培训以在市内开展为主,优先选择在机关内部场所开展;应充分利用内网视频会议系统举办线上培训,发挥网络培训优势,降低培训成本,提高培训效率;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收费培训,按从紧从严原则审批,培训相关费用开支不得超过承办培训地所在省培训费标准限额,等等。

经费标准更“细”了,有效避免“跑冒滴漏”

差旅费管理办法新增离开市城区参加集中办公,借用或被抽调到中央、省有关部门协助开展专项工作的补助报销标准。培训费管理办法新增3项培训费综合定额标准,其中,在潍坊市有关培训机构、学校举办的培训,综合定额标准为340元/人/天;半天(含半天)以内的培训,不安排食宿,场地、资料、交通及其他费用在培训费综合定额(不含食宿费)的70%内安排;线上培训的场地、资料、设备租赁等费用,原则上不超过三类培训费的标准(不含食宿费)。

经费报销更“活”了,切实强化“节约意识”

创新出差住宿费凭据和包干“双轨”报销机制,选择凭据报销的,在规定标准内,实报实销;选择包干报销的,以住宿费限额标准的90%,报销包干费用,引导激励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厉行节约、过好“紧日子”。

差旅费和培训费2个管理办法的修订,解决了有关支出标准缺失或不明晰等问题,增强了可操作性,为各单位加强公务支出管理提供了依据和遵循,促进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不断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