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建房起火租户损失惨重 九水路街道办:已排查房屋

2022-08-11 15:32 大众报业·半岛网阅读 (107752) 扫描到手机

半岛网8月11日讯 近日,市民张先生向半岛网(0532-80889235)反映,他租用的自建房屋因房主维修房子引起火灾,导致自己损失惨重!索赔无果下,他向政府部门求助,被建议走法律程序。全国范围内自建房屋专项整治期间,发生火灾险情造成重大财产损失。张先生认为,相关部门没有做到监管责任,消除安全隐患。李沧区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办公室及九水路街道办工作人员分别作出回应,“起火前已对该房屋做过排查,没有结构性的安全隐患”。

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期间发生火灾

2022年4月29日,湖南长沙居民自建房发生倒塌事故,造成重大人员伤亡。事故发生后,青岛市迅速响应上级安排,组织开展全市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官方整治方案显示时间安排,“百日攻坚阶段”从2022年5月-2022年8月,为全市经营性自建房排查整治。令人没想到的是在排查期间发生了事故。张先生告诉半岛网,他租用位于李沧区永川路88号经营性自建房因房东维修房屋,7月8日中午发生火灾。因房屋使用彩钢瓦屋顶泡沫板夹层,导致火焰蔓延无法挽救,造成三楼四家租户业主办公及仓库货物全部损毁。

“该房屋没有任何与消防有关的器材及设施,包括灭火器、消防通道、消防栓等全部没有”张先生最后说道。

大火导致房顶彩钢变形

一场大火让张先生损失惨重

张先生告诉半岛网,他经营一家淘宝店铺,2017年租用的这房子,用作服装仓库。“我做自有品牌所有款式的设计开发,每一款衣服从选面料反复打版设计图纸广告拍摄,每一件都要经过很多环节,一共有100多个款。每个款的初期产量从100-300件不等”。“因为完全卖自有品牌,所以跟其他受损单位不同的是,火灾第二天到现在都断了收入,并且不可逆了。 因为品牌和店铺的经营夜市需要不间断的持续累积才有效果,现在货物全被烧光了,经营上也相当于归零了”。张先生粗略的计算了下,此次火灾让他损失400多万元,这让他元气大伤。

李沧区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办公室回应

对于张先生质疑相关部门没有做到监管责任。半岛网联系到“李沧区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办公室”,工作人员表示,“上周张先生已经向他们反映过,他们已向九水路街道办落实情况,并在建房录入系统里面,确实看到在房屋起火之前都已经排查过了,该房屋没有机构性的安全隐患”。最后工作人员在了解记者身份时,表示他们属于业务部门,拒绝接受采访,建议半岛网向宣传部门去了解情况,但同时她也表示无法提供宣传部门的对接电话。

李沧九水路街道办回应

半岛网再次联系到九水路街道办核实情况,孙姓工作人员表示,他知晓永川路88号经营性自建房起火事件,在起火前街道办已对该房屋做过排查,不存在安全隐患。对于张先生提到的该建筑没有消防设施问题,他回应称,消防设施方面不在排查范围内,具体有没有消防设施他也不清楚。“该房屋盖的比较早,当时也没有明文规定不让使用彩钢夹保温板”。对于张先生的遭遇,工作人员表示,街道办已经开会研究过,建议张先生走法律程序来维护自身权益。

国办印发《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

半岛网查询了解到,2017年11月国务院印发《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首次对消防安全责任制的实施作出全面、具体规定,进一步明确消防安全责任,建立完善消防安全责任体系,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

《办法》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工作,政府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为主要责任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其他有关部门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依法依规做好本行业、本系统的消防安全工作。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本单位、本场所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本单位、本场所消防安全全面负责。

《办法》明确,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不依法履行职责,在涉及消防安全行政审批、公共消防设施建设、重大火灾隐患整改、消防力量发展等方面工作不力、失职渎职的,依法依规追究有关人员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因消防安全责任不落实发生一般及以上火灾事故的,依法依规追究单位直接责任人、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半岛网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