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威发布|追赃挽损1.07亿余元!临沂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有序推进!

2022-08-12 11:06 临沂发布阅读 (52587) 扫描到手机

8月11日下午,临沂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市委政法委、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同志介绍了全市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发布人

阚吉恩 市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市专项办第一副主任

吴清林 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曹卫军 市人民检察院三级高级检察官

王久卿 市公安局刑侦支队二级高级警长

陈焕海 市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主持人

张庆龙   市委宣传部新闻出版科科长

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全市各级各部门坚决贯彻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市委工作要求,把专项行动作为当前一项重要政治任务,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狠抓落实,确保专项行动扎实有序推进,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坚持高点站位

聚焦组织领导全力推进

市委主要领导同志对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高度重视,先后2次作出批示,提出明确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成立由14个部门组成的市专项办,从有关成员单位抽调业务骨干组成专班,实现了“一办四组”的实体化、实战化运行模式。市专项办建立“3个1”工作机制,即每周形成1期工作专报、每半月召开1次调度会议、每月开展1轮专项督导,推动重点工作落地落实。截至目前,市专项办共制发工作专报23期,召开调度会、推进会、会商会等会议9次,并成立4个专项督导组,对各县区开展了2轮全覆盖专项督导,对发现的问题全部拉单列表,跟踪整改到位。各县区、各成员单位均配齐配强了专门工作力量,全面负责专项行动的组织协调、督促调度,形成了市县乡三级统筹、各部门通力协作、多警种集成作战的工作格局。

坚持闭环管理

聚焦问题线索快速处置

畅通线索受理渠道,市县两级专项办集中面向社会发布公告,公开举报电话27部,举报邮箱14个,发动群众积极检举揭发。按照“横到边、纵到底”的要求,组织各级各成员单位依托大数据分析、日常监管、网上巡查等多种手段,持续开展拉网式、滚动式摸排,深挖苗头线索,共主动摸排掌握线索64件。狠抓线索核查办理,实行举报线索“纵向移交核查、横向通报督导”制度,对全国12337平台转办线索,在依据“属地管理”原则移交相关县区核查的基础上,同步将线索通报市公安局,督促做好涉嫌违法犯罪的问题线索立案侦办工作,对涉及相关行业领域的,同时通报给市级相关部门。制定“3+5”工作制度,明确3名市专项办工作人员专门负责核查报告审核把关,并从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职业律师中选调5名法律专家,进行“机动式”集中办公,严把复杂案件线索“审核关”,确保线索查深查透。截至目前,全市共接收12337平台有效线索15批79件,查结76件,查结率为96.2%,经查具有违法嫌疑的2件,具有犯罪嫌疑的24件。

坚持目标导向

聚焦重点任务严打严治

充分发挥公安机关主力军作用,围绕6项打击重点,组建由刑侦牵头,经侦、食药环、治安等共同参与,新型犯罪研究作战中心具体负责的打击工作专班,对上马攻坚的案件,“一案一策”“一案一专班”制定侦办方案,集中力量突破。行动开展以来,全市共立涉养老诈骗案件81起,破案78起,打掉犯罪团伙12个,抓获犯罪嫌疑人323名,涉案金额达2.45亿余元。统筹打好“惩治犯罪+追赃挽损”组合拳,对涉案资金逐级下延追缴,通过止付冻结、拦截封停、查封扣押等多种手段,追赃挽损1.07亿余元,追赃挽损率达43.9%,实现了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坚持边打边治,制定《全市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整治工作方案》,确定“行业整治”、“属地综治”双线发力的整治工作模式,组织各级各成员单位对网络信息、民政、自然资源、住建、文化旅游、卫生健康、市场监管、银行保险8个重点领域相关企业、机构、场所逐一排查,全面评估。截至目前,全市共排查行业领域涉诈问题隐患49件,已全部整治到位,整治率达100%。同时,注重发挥“以案促治”作用,政法机关及时梳理案件办理过程发现的行业监管漏洞,制发“三书一函”46份,督促行业部门及时整改落实,提升监管质效。

坚持源头防控

聚焦宣传教育持续发力

强化社会面宣传,坚持专项行动与常态化扫黑除恶“齐头并进”,联合市委宣传部开展集中宣传月活动,发布致群众一封信131万余份,公益短信2轮共计1500万余条,并利用3.7万余块街面LED电子屏、1.2万余辆车载广告屏、7000余处大型广告牌全天候、不间断滚动播放宣传内容,全力营造浓厚舆论氛围。注重“点对点”精准宣传,开展“网格员敲门”活动,组织全市2178个城区网格员、10681个农村网格员开展上门宣传,累计走访59万余户。利用“五一”劳动节、“六一”儿童节、端午节等节假日,组织开展以“小手拉大手”、“常回家看看--养老反诈年轻人不缺席”为主题的宣传活动378场次,推动专项行动热度持续走高。注重创新宣传形式,利用核酸检测点分布面广、直通基层的优势,将打击养老诈骗举报方式、宣传标语印制在检测贴纸上、绘制在“一米线”上,让专项行动贴近群众、深入人心。

当前,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已进入后半程,到了爬坡过坎、全力冲刺的关键阶段,全市各级各部门将进一步强化措施、攻坚克难,以不获全胜不收兵的决心力度,推动专项行动再提档、再加速。一是侦办打击再加力。紧紧围绕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各类涉诈违法犯罪问题,强化深挖彻查,保持严打高压态势。严格落实提前介入、及时会商等制度,进一步统一执法思想,消除认识分歧,提升案件办理质效,尽快惩治一批犯罪分子。二是规范整治再推进。坚持标本兼治,推动各成员单位切实履行监管责任,逐一研究确定相关机构、企业等涉诈问题风险等级,建立风险管控名单,强化分级分类处置。充分发挥“三书一函”促进整改的机制作用,督促行业主管部门举一反三,深刻剖析问题根源,及时堵塞监管漏洞。三是宣传发动再深入。将宣传教育贯彻专项行动全过程,再掀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工作的新高潮。面上,用足用好街面电子屏、流动宣传车、大型广告牌、街道护栏围挡等载体,营造铺天盖地宣传态势。点上,及时总结典型案例,组织新闻媒体跟进报道,全方位、多角度解析各类养老诈骗“套路”手法,提升群众识骗防骗意识和能力,形成养老尊老、欺诈必惩的鲜明导向。

家家有老人、人人都会老。打击整治养老诈骗,需要社会各界共同关注、共同参与。我们殷切希望广大市民朋友们积极行动起来,踊跃举报案件线索,以“主人翁”的姿态支持专项行动,共同守护群众“养老钱”。

临沂市公安局

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

工作情况通报

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全市公安机关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全面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靠前一步,主动作为,不等不靠,强力推进,切实回应人民群众呼声,维护好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取得阶段性战果。

 一、坚持政治引领,“高站位”谋划部署。一是加强组织领导,高规格推进。市局党委把打击整治养老诈骗犯罪工作作为当前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和民生工程,作为高质量发展考核和平安建设考核的重点内容,主要领导亲自研究部署,组织召开党委会、调度会听取工作进展,研究解决难点问题,持续推进专项行动走深走实。4月19日召开全市公安机关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部署会议,6月14日召开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专题工作部署会,7月28日,市局召开党委会,详细听取专项行动进展情况,并做出进一步部署。二是成立工作专班,高标准组织。4月20日,市局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市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李学春任组长,刑侦支队、经侦支队主要负责同志任副组长,指挥中心、网安支队、食药环侦支队、治安支队、技侦支队、宣传处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刑侦支队,负责专项办日常工作,抓实组织推进、统筹协调,确保专项行动有序开展。三是强化机制建设,高效率落实。市局印发《全市公安机关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明确了专项行动的工作目标、重点任务及责任分工,对经核实涉嫌违法犯罪的快侦快破,对于群众举报、上级交办的问题线索,区分案件性质,落实责任单位,层层压实工作责任。强化督导检查,市局专项办多次对各分县局进行专项督导检查,梳理出“线索核查力度不够”“线索核查进度较缓慢”“打击成效不明显,行动战果较少”等问题,并及时予以反馈通报,层层传导压力,督促问题整改。

二、坚持以打开路,“强措施”持续推进。一是加强协同联动,拓宽线索渠道来源。市局专项办主动加强与检法、民政、住建、市场监督等单位的沟通协作,加大力度挖掘出一批养老诈骗案件线索;加强下发线索的核查力度,特别针对12337举报线索和自我摸排线索、来信举报线索,迅速投入力量进行核查甄别。二是强化破案打击,保持严打高压态势。全市公安机关始终对养老诈骗犯罪保持高压打击态势,牢固树立战果导向,对研判后认为属于同一团伙含多个机构跨多个县区的,由市局牵头组织集中统一行动,确保对团伙打深打透。在案件侦办上再攻坚,重大案件、重大犯罪团伙,适时采取提级侦办、市县联办等方式,深化专案经营,彻查犯罪网络,深挖幕后、锁定窝点,实施全链条打击。截至目前,全市共立涉养老诈骗案件81起,破案78起,抓获犯罪嫌疑人323名,打掉犯罪团伙12个。三是加强追赃挽损,及时消除社会隐患。将追赃退赃作为侦办工作的核心,对犯罪嫌疑人资金流向一查到底,对涉案财物依法应扣尽扣、应冻尽冻,坚决防止犯罪嫌疑人隐匿、抽逃、转移财产,最大限度地追回赃款,安抚受骗群众,保护群众的合法利益。截至目前,全市已追赃挽损1.07亿余元。

三、坚持宣传教育引导,“全方位”营造声势。一是大水漫灌宣传,突出“广”。广泛运用电视、广播、微信、抖音、快手等媒体手段,在全社会迅速形成浓厚氛围。广泛宣传养老诈骗,揭露犯罪“套路”手法,不断增强老年群众的防范意识。截至目前,全市共悬挂横幅、标语5000余条,网络发布宣传作品108条,点击阅读量54万次。二是精准滴灌宣传,突出“准”。以居民开展核酸检测为契机,在群众排队等待核酸检测过程中积极开展反诈宣传教育工作,向老年人发放宣传彩页,宣讲防范知识,面对面向老年人送发“明白纸”、防骗漫画、防骗纸袋布兜进行宣传。截至目前,已发放宣传类手册10余万份。三是基层宣讲宣传,突出“新”。组建新时代红色沂蒙警队公安文化基层行文艺小分队,通过开展新时代红色沂蒙警队公安文化基层行活动,面向广大群众开展“七进七讲”基层宣讲,特别是针对老年人进行“面对面”有奖问答宣传,帮助老年人提高法治意识和识骗防骗能力。截至目前,新时代红色沂蒙警队公安文化基层行宣讲活动已开展5场次。

我们将进一步树牢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以“坐不住、等不起、慢不得”的使命感和责任感,持续保持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强大攻势,在线索核查、大案攻坚、行业整治、宣传防范上狠下功夫,切实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临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

工作情况通报

为顺利推进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全市市场监管系统聚焦与老年群体日常消费密切相关领域,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大力整治涉老“食品”“保健品”等领域涉诈问题隐患,依法查处虚假不正当竞争行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市场秩序,为广大老年人安享幸福晚年营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高度重视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局党组会多次专题研究,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其他领导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相关科室、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并抽调专门力量组建工作专班,具体承担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的日常管理和协调工作。印发临沂市市场监管局《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全市市场监管系统迅速形成各县区局,各相关科室、直属单位等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一盘棋的工作格局。

二是广泛宣传教育。深入组织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宣传教育活动,多渠道、多层次、多方位扩大宣传覆盖面。在大众网·临沂开设“市场监管在线”专栏和“市场监管曝光台”,对养老诈骗专项整治工作措施和成效及时进行宣传,同时充分发挥市局“一网两微三号”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新媒体平台,采用视频、图文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每周在微信公众号、微博和头条号上开展宣传报道,建立了宣传教育的常态化机制。目前全市市场监管系统推送各类宣传信息300余条,印发各类宣传品2万余份,发送宣传短信20万余条,组织开展现场宣传活动100余次。

三是畅通投诉举报通道。依托“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热线,畅通群众举报线索问题渠道,严格落实保护举报人措施,依法依规受理和处理市场监管职责范围内涉老产品的投诉举报,定期汇总分析投诉举报数据,为精准监管执法提供依据。截至目前,全市12315平台共收到涉嫌老年诈骗投诉77件,咨询12件,均已办结。认真做好线索核查处置和市场监管领域问题整治工作,共办结各类线索54条,其中12337平台下派线索12条,均已整改处置完成。做好市场监管领域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共整治相关问题37个。

四是开展重点监管。加强对涉老“食品”“保健品”的监管执法。每年投入近40万元,聘请第三方广告监测平台对临沂市主流媒体进行监管监测,重点涉及养老服务、养老地产、老年旅游、涉老艺术品、养老诊疗、养老投资、免费体检等行业的广告行为。结合全省特殊食品“双升”工程要求,推动保健食品产业从“发展中规范”向“规范中发展”转型,确保保健食品生产企业批批合规出场,标签标识规范,从源头杜绝虚假宣传、夸大宣传。制定印发《临沂市市场监管系统保健食品安全监管清单化管理实施方案(试行)》,重点排查整治未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进销货查验制度,未设置专区(专柜)、未张贴保健食品消费警示牌、保健食品与普通食品混放销售等问题,全市累计检查保健食品经营单位2115家,发现未按规定张贴警示标语35家,经复查确认均已整改到位。认真落实“山东食链”追溯系统应用推广行动,确保源头到终端信息化全覆盖。截至目前,保健食品生产环节上链率和激活率均为100%,保健食品流通环节已激活23389家,激活率100%。

五是加大执法办案力度。立足自身职能,以食品药品、反不正当竞争、广告执法为重点监管执法领域,加大对危害食品药品安全、虚假宣传、虚假违法广告、消费欺诈等行为的查处力度,重点查处明示或暗示食品或者日用品对老年人具有保健、疾病预防或治疗等功能,对商品性能、功能等作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行为,严厉查处食品药品环节违法违规行为,重点打击制售假药等违法行为。今年上半年,全市市场监管系统共查处食品安全违法案件1572件,案件总值789万余元,罚没款1916余万元;药品安全违法案件779件,案件总值101余万元,罚没款800余万元;反不正当竞争和广告违法案件103件,罚没款355万余元。做好行刑衔接工作,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对2起涉嫌养老诈骗的案件已移交公安机关处置。

下一步,全市市场监管系统将继续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和频次,持续深入开展执法检查行动,增强广大老年人对“食品”“保健品”欺诈和虚假宣传的辨识能力,培养科学理性消费和维权意识,用实际行动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

答记者问

01 请吴清林副院长介绍全市法院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的有关情况

全国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部署开展以来,全市法院高度重视,根据统一部署,制发了《全市法院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工作实施方案》等规范性文件,明确任务,完善机制,通过召开专项行动推进会等形式,确保全市法院专项行动有序推进,持续走深走实。

突出打击重点,聚焦六类养老诈骗犯罪案件,依法加大罚金、没收财产等财产刑适用力度,坚决依法严惩。通过院庭长带头承办、挂牌督办或者提级审判、建立专门绿色通道等方式,快立快审快判快执,提高办案质效。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确保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截至目前,全市法院共排查各类涉养老诈骗案件10件,审结6件,判处被告人10人。

综合运用各种手段,做好涉案财物追赃挽损、财产变现和清退等工作,做到应追尽追、应退尽退、应赔尽赔,最大程度挽回受害群众经济损失,最大限度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充分运用审判资源,加大司法公开和法治宣传力度,创新宣传手段,结合典型案例以案说法,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反诈防诈法治宣传,共发送宣传材料1万余份,制作海报、短视频等反诈作品30余部,不断推进源头治理,助力铲除养老诈骗滋生的土壤。

下一步,全市法院将以零容忍的态度,持续有序推进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确保中央各项部署要求落实到位,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02 请问,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中,检察机关是如何发挥检察监督职能的?

感谢对检察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全市检察机关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迅速建立专班机制、调配精干力量,有力有效推进专项行动。

我们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创新采用检察官普法原创系列视频、核酸检测贴、夏季清凉扇等方式加大宣传力度,发布新闻、信息及各类宣传作品1390件,其中原创视频作品5件,开展法治宣传、讲座57次,印发宣传册2300余份,累计向3万余名老年人群众普及了防范养老诈骗法律知识。

全市检察机关突出打击重点,共办理涉养老诈骗案件23件,提起公诉9件17人,提前介入7件,审查逮捕16人;针对养老产品宣传、养老金融产品监管等领域案件多发现状,向相关职能部门制发检察建议2份,积极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

打击整治养老诈骗违法犯罪,事关千家万户的安宁,事关政治社会环境的安全稳定,下一步,全市检察机关将继续坚持问题导向、结果导向,不断加大工作力度,高效高质推进专项行动取得明显成效。

案 例

01 近日,费县公安缜密侦查,连续奋战,打掉一医保诈骗犯罪团伙,抓获涉案人员9名。

5月6日,费县梁邱镇王某某报警称,其身份证信息被冒用,导致不能到医院正常享受医保报销,接报警后,费县公安局高度重视,立即组织警力开展工作。

办案民警抓住线索,循线侦查,渐渐的一个针对老年人的骗保团伙浮出水面。经查,今年3月份以来,犯罪嫌疑人王某凤、张某刚、赵某建等人为牟取高额利益,由犯罪嫌疑人赵某、赵某江、孙某、周某霞、赵某运等人以给老年人查体等名义,非法获取低保、特困慢性病老年人患者信息,冒用老年人身份或者伪造老年人患者居民身份证,到医院办理慢性病门诊卡,连续多次到多家医院,在慢性病病房购买享受国家补贴药品后,加价销售给赵某建。赵某建再加价后销售给王某凤、张某刚。犯罪嫌疑人王某凤、张某刚在明知药品系冒用患者慢性病卡骗保所得的情况下,收购药品,并再次加价后将药品销售至全国各地牟利,导致受害的低保、特困老年人患者无法正常享受医保补贴。

目前,涉案的9名犯罪嫌疑人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公安机关已查实被冒用老年人身份信息150余名,扣押作案用就诊卡60余张,扣押伪造的居民身份证10余张,扣押赃款7万余元,涉案金额1000余万元。案件正在进一步工作中。

02  2022年3月23日,平邑县公安局接到报警,平邑县仲村镇郭某某(女,68岁)被人诈骗十余万元。接到报警后,平邑县公安局迅速开展调查,在办案过程中发现,犯罪嫌疑人边某某对外宣称其能代办职工养老保险,向受害人承诺,到退休年龄就能享受正常职工的退休待遇,最快四个月就能办成。先后以收取“代办费”的名义骗取郭某某12.4万元、张某7万元。根据该案特点,平邑县公安局立即成立专案组开展全面调查,随着案件办理不断深入,多起养老诈骗案件陆续浮出水面。经查,嫌疑人边某某、张某某自2019年以来,多次以承诺代办养老保险名义,收取受害人高额代办费,诈骗他人钱财共计19.4万余元。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03  2022年6月13日,兰陵县市场监管局接举报称,兰陵县某日用品经营服务部在销售净水机产品过程中,涉嫌欺骗、误导老年消费者。经执法人员初步核实后,兰陵县市场监管局于当日予以立案调查。

经查明,兰陵县某日用品经营服务部(以下简称当事人)成立于2017年6月,主要面向中老年消费群体销售保健食品、保健器材等。自2020年11月起,为提高销售业绩,在没有任何依据的情况下,当事人向老年消费群体宣称其销售的净水机产品具有活化细胞、抑制细菌、放松精神、促进睡眠、延年益寿等功能,可以治疗多种老年疾病,并宣称该产品获得德国红点奖、日内瓦国际发明展三大奖项等荣誉,严重欺骗、误导老年消费者,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第8条之规定,构成虚假宣传行为,兰陵县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其作出25万元行政处罚。

04  2022年5月13日,根据相关线索,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公安机关对陈某某住所进行检查,现场发现其自制药品“止喘1号”61瓶、“颈肩腰腿灵”29瓶,产品标签标示有功能主治、用法用量等,涉及对老年人疾病有治疗功效。当事人无药品生产、经营和行医资质。上述药品经山东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检验,检出化学药品布洛芬、吡罗昔康、茶碱和醋酸泼尼松成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九十八条之规定,2022年7月8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涉案药品出具假药认定意见书,将该案移送市公安局兰山分局。市公安局兰山分局于2022年7月11日对陈某某涉嫌生产、销售假药一案进行刑事立案侦查。

两起案件的查办及时制止了当事人相关违法行为,有力保障了老年消费群体的合法权益,对维护老年消费市场竞争秩序、规范相关经营行为起到了较强的震慑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