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生产经营不合标食品 青岛海之韵食品配料有限公司被罚4万

2022-08-17 17:37 大众报业·半岛网阅读 (44669) 扫描到手机

半岛网8月17日讯 近日,半岛网(0532-80889235)注意到青岛海之韵食品配料有限公司涉嫌生产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被平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没收违法所得1260元、罚款40000元。

2022年5月31日,平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接深圳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出具的编号为No.SC10103220080546JD1号检验报告,以及广东万田检测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编号为No.S2264183号检验报告,No.SC10103220080546JD1号检验报告显示在深圳市龙岗区平湖味琪香食品商行抽检的青岛海之韵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浓缩大骨白汤(膏状体),检验结论为:经抽样检验,菌落总数项目不符合GB 30616-202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用香精》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No.S2264183号检验报告显示在潮州市潮安区庵埠镇华业食品商行抽检的青岛海之韵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小龙虾调料(膏状体),检验结论为:经抽样检验,菌落总数项目不符合GB 30616-202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用香精》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二款“违反本法规定。平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8月16日依法对青岛海之韵食品配料有限公司下达了平市监南处罚〔2022〕22222号处罚书,没收违法所得1260元、罚款人民币40000元。

爱企查显示,青岛海之韵食品配料有限公司成立于2008年11月20日,注册地位于山东省青岛市平度市南村镇海泉路32号,法定代表人为刘仁仙。经营范围包括食品、食品添加剂生产、销售(依据行业主管部门核发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开展经营活动);经营其它无需行政审批即可经营的一般经营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对于此事,青岛海之韵食品配料有限公司工作人员告诉半岛网,公司经营10几年还是第一次出现菌落不达标的情况,对于该批次产品不达标的原因,工作人员给出的解释是因为南方温度太高,代理商在运输过程或者储存不当造成的,而且产品又不能复检。“实际上我们的产品没有问题,在北方市场从来没发生过这种事情,代理商在储存的过程中,如果环境温度过高,或者隔阳效果不好的话就很容易出现这种情况。”工作人员最后说道。

半岛网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