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韩街道禁放烟花爆竹告知书

2022-08-18 19:06 大众报业·半岛网阅读 (136387) 扫描到手机

广大居民朋友们:

8月19日周五(农历七月二十二)是民间传统的“财神节”,喜庆的日子来临,大家要时刻谨记烟花爆竹“禁放令”。根据《青岛市加强烟花爆竹谨防管理工作方案》要求,“财神节”当天属于一级禁放管控时段,中韩街道全域(未进行旧村改造的区域除外)禁放烟花爆竹。

城市是我们共同生活的美丽家园,我市正在创建全国文明典范城市,大家都肩负着管理和守护的职责。为了保障公共安全和市民人身财产安全,减少环境污染,展现文明城市、文明市民的风采,让我们自觉遵守禁放规定,如发现违规燃放、销售和储存烟花爆竹等行为,请及时进行劝阻并拨打电话进行举报。对违反规定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机关责令停止燃放,并处三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的罚款;违反《青岛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造成他人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的,应当依法赔偿。

中韩街道办事处

2022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