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热评:“宝马撞人后拖行”,对醉驾绝不姑息
肖某某被刑拘!9月4日凌晨,湖南娄底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发布警情通报称,肖某某驾车撞人后,逃离现场,期间,受害者谢某被车辆拖行,后被执勤交警截停。经鉴定,肖某某系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肖某某因涉嫌交通肇事罪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
根据网上流传的视频显示,谢某被拖行的画面,惨不忍睹,让人浑身发颤;而视频中肖某某那种坐在宝马车内无动于衷的样子,被交警勒令下车后满不在乎的样子,让人怒不可遏!究竟是怎样的底气,才会如此傲慢!
醉驾,逃逸,拖行受害者,如今都已确定。肖某某因涉嫌交通肇事罪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等待她的必是法律严惩。但是,有个疑团需要厘清,此前广西有个案例,吴惠忠醉酒驾车肇事逃逸,拖行被卡在其车下的伤者,致人死亡,最终被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与之相比,肖某某同样醉驾,同样拖行伤者,是否也涉嫌触犯故意杀人罪?
有律师认为,涉事司机已经涉嫌交通肇事罪,是否涉嫌故意伤害罪或故意杀人罪,要看其拖行时,主观是否知情,是否有故意拖行可能,这是定罪关键。诚如斯言,如果肖某某涉嫌故意伤害或故意杀人罪,也不能让其逃脱。
警方通报称,谢某生命体征平稳,这是不幸中的万幸。肖某某被刑拘,咎由自取。但是,公众关心这起案件,不仅出于同情受害者,还出于呼唤正义。一个细节是,娄底警方通报的下发还提醒:“另请广大网友不信谣、不传谣,尊重伤者和家属,不传播相关视频和照片。”这一提醒很及时,也很重要,确实不应传播谢某被撞后惨象的视频和照片,不让她和家人受到二次伤害,也不应信谣传谣。
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这起恶性事件再次提醒有关部门,对酒驾、醉驾必须依法严惩,绝不能开口子,走回头路。当前有人对“酒驾入刑”说不,建议取消醉驾入刑,这不可取。面对像肖某某制造出的血淋淋事实,取消醉驾入刑不是形同帮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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