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关于进一步加强客运出租汽车“场所码”扫码验码工作的通告

2022-09-10 10:24 青岛发布阅读 (42217) 扫描到手机

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为进一步做好我市客运出租汽车扫码验码工作,现通告如下:

一、各区(市)要全面压实属地责任,行业主管部门要落实监管责任,督促出租汽车企业和驾驶员在车辆副驾驶和后排张贴“场所码”,确保一车一码全部到位。

二、各巡游出租车企业、网约车平台要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关于规范使用疫情防控场所码的通告》(青指办发〔2022〕774号,以下简称《通告》),采取多种形式督促每名驾驶员做好扫码验码工作。

三、广大巡游车、网约车驾驶员要严格按照《通告》要求,在车辆副驾驶和后排张贴“场所码”,主动提醒乘客扫码并逐人验码,对未扫码亮码的乘客,不得提供运营服务。

四、交通运输执法部门和公安机关要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对出租汽车未张贴“场所码”和未提醒扫码亮码的驾驶员依法依规严肃处理。未张贴“场所码”的出租汽车不得进入机场、火车站等场站运营。

五、广大市民要主动扫码、主动亮码,做到逢乘必扫、不漏一人。欢迎对出租汽车从业人员扫码验码工作进行监督,发现问题的可向12345热线举报,相关部门将依法处理。

本通告自即日起执行。

青岛市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

  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办公室交通管控组

2022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