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情通报!

2022-09-18 16:15 兰陵首发阅读 (51455) 扫描到手机

警 情 通 报

近日,兰陵县公安局依法查处多起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的决定、命令案,抓获违法行为人高某某(男,21岁,兰陵县向城镇人)、郭某某(男,20岁)、黄某某(男,25岁)、周某某(男,19岁,上述三人均为兰陵县兰陵镇人)。

经查,自2022年8月5日以来,高某某不遵守疫情防控工作规定,多次无故不参加核酸检测,并多次冒用他人健康码出入公共场所,给疫情防控工作带来风险。

2022年9月13日,公安机关在疫情防控检查中发现,郭某某不遵守疫情防控规定,连续14天未进行核酸检测,且出入公共场所,给疫情防控工作带来风险。黄某某作为公共场所工作人员,连续多次无故不参加核酸检测。周某某作为公共场所工作人员,未要求进店人员扫码登记,未核验进店人员的健康码、行程码、核酸检测信息。

目前,违法行为人高某某、郭某某已被兰陵县公安局依法裁决行政拘留,黄某某、周某某已被依法行政处罚。

兰陵警方提示:疫情防控,人人有责。广大群众要主动配合疫情防控工作,进出公共场所时主动扫码登记,严格按照规定及时进行核酸检测。对违反相关防疫规定构成违法犯罪的,公安机关将坚决依法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