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报!未按规定使用“场所码” 城阳又有12家场所被处罚

2022-09-28 17:42 大众报业·半岛新闻阅读 (36844) 扫描到手机

半岛全媒体首席记者 刘玉凡 通讯员 林宁宁

扫场所码的意识已经深入人心,但仍有个别场所经营者或者个人对此疏忽大意,没有严格执行,置防疫要求于不顾,9月28日记者从城阳公安局了解到,近日,城阳区又有12家场所未按规定落实 “场所码”被公安机关给予行政处罚。

案例1:9月22日,城阳派出所在巡查中发现辖区内某小吃店不按规定让进店人员扫场所码,违反了疫情防控规定,城阳警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给予店内责任人李某某警告的行政处罚。

案例2:9月22日,城阳派出所在巡查中发现辖区内某棋牌室不按规定让进店人员扫场所码,违反了疫情防控规定,城阳警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给予店内责任人陈某某警告的行政处罚。

案例3:9月22日,正阳路派出所在巡查中发现辖区内某网吧不按规定让进店人员扫场所码,违反了疫情防控规定,城阳警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给予店内责任人郭某某警告的行政处罚。

案例4:9月22日,正阳路派出所在巡查中发现辖区内某饭店不按规定让进店人员扫场所码,违反了疫情防控规定,城阳警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给予店内责任人翁某某警告的行政处罚。

案例5:9月22日,流亭派出所在巡查中发现辖区内某足疗店不按规定让进店人员扫场所码,违反了疫情防控规定,城阳警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给予店内责任人严某某警告的行政处罚。

案例6:9月22日,流亭派出所在巡查中发现辖区内某理疗店不按规定让进店人员扫场所码,违反了疫情防控规定,城阳警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给予店内责任人刘某某警告的行政处罚。

案例7:9月25日,上马派出所在巡查中发现辖区内某按摩推拿店未按防疫规定让顾客扫码进入场所,违反了疫情防控规定,城阳警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给予店内责任人王某某警告的行政处罚。

案例8:9月26日,惜福镇派出所在巡查中发现辖区内某浴池不按规定让进店人员扫场所码,违反了疫情防控规定,城阳警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给予店内责任人张某某警告的行政处罚。

案例9:9月27日,城阳派出所在巡查中发现辖区内某足疗店不按规定让进店人员扫场所码,违反了疫情防控规定,城阳警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给予店内责任人赵某某警告的行政处罚。

案例10:9月27日,正阳路派出所在巡查中发现辖区内某饭店不按规定让进店人员扫场所码,违反了疫情防控规定,城阳警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给予店内责任人孙某警告的行政处罚。

案例11:9月27日,正阳路派出所在巡查中发现辖区内某棋牌店不按规定让进店人员扫场所码,违反了疫情防控规定,城阳警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给予店内责任人张某某警告的行政处罚。

案例12:9月27日,惜福镇派出所在巡查中发现辖区内某超市不按规定让进店人员扫场所码,违反了疫情防控规定,城阳警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给予店内责任人李某警告的行政处罚。

城阳公安提醒:当前疫情防控正处在非常关键时期,各场所应将“场所码”张贴于入口醒目位置,做到应设尽设、逢进必扫、逢扫必验。进入公共场所和居民小区时,市民应当主动扫“场所码”,并向现场工作人员展示扫码结果,现场工作人员应当切实担负起防疫责任,坚决落实好扫码查验要求。请广大市民相互提醒、相互监督、携手互助,做到逢进必扫、逢扫必验,不漏一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