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至少开展一次入户家访,对八类特殊学生群体每学期一次!市教育局出台家访指导意见

2022-10-10 21:11 大众报业·半岛新闻阅读 (213259) 扫描到手机

半岛全媒体记者 刘金震

近日,青岛市教育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家访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进一步密切家校联系,深化家校沟通,凝聚家校合力,提升全环境育人成效。指导意见明确,中小学幼儿园在家访前提前集备“三张清单”,原则上每名学生一年内至少开展一次入户家访,对八类特殊学生群体每学期要入户家访一遍。家访教师于家访后10个工作日内与相关家长通过微信、电话、面访等形式展开回访。

指导意见细化家访访前、访中、访后程序。教育部门每年暑期策划新学年家访工作,原则上于10月前后集中开展“万名教师访万家”活动。各中小学幼儿园提前集备“三张清单”,即“教师家访明白纸”、“家长温馨提示卡”、“家校沟通表”。各中小学幼儿园在家访过程中要建立“家访安全制度”,入户访教师以2-3人同行为宜,确保家访教师通讯畅通、交通安全,确保家访次数恰当、形式得当、言语得体。

家访教师根据明白纸内容,一是与家长交换学情认知,向家长真实客观地反馈学生在校(园)情况,注意了解学生的家庭基本情况、成长环境、在家表现,与家长共商有利于学生发展的措施和方法,做到因人而异、“一生一策”;二是介绍“家长温馨提示卡”,宣传教育惠民举措,介绍教育改革成果、学校办学理念、特色和成绩,涉及“教育资源包”电子技术的有关操作要现场给予悉心指导;三是转交“家校沟通表”,鼓励家长提出有利于学校发展和家校合作的意见建议,及时记录在表,现场就知晓情况及时予以答复,对于家长反映强烈、无法予以答复的情况单独记录在册,以备上报学校建立台账。各中小学幼儿园要建立“家访工作台账”,班主任回收本班家访教师单独记录的“未答复疑难问题”情况。家访教师于家访后10个工作日内与相关家长通过微信、电话、面访等形式展开回访,反馈家长意见建议的采纳情况、问题诉求解决情况以及日常与家长保持沟通需反馈的相关信息。

家访面向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全体学生家庭,重点关注生活有特殊困难的学生、学习困难的学生、留守儿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单亲家庭学生、行为有偏差的学生、随班就读残疾学生、思想或学业上有重大变化的学生等八类特殊学生群体。在征得家长同意的前提下,原则上每名学生一年内至少开展一次入户家访,对八类特殊学生群体每学期要入户家访一遍。对于有特殊需要的家庭,可酌情增加家访次数。各中小学幼儿园要针对不同家长需求,提供个体家访、分组家访、线上家访、线下家访、到校访等多种形式,家访前与家长协商确定具体形式,充分尊重家长意愿、保护学生家庭隐私。市教育局将组织“家访好故事”“家校金点子”评选活动,持续放大家访活动效益,提高广大教师和家长参与家访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