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缔黑加油站(点)3处!诸城最新情况公示!

2022-10-21 15:36 诸城市政府网阅读 (79921) 扫描到手机

根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要求,按照山东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山东省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销号工作规定>的通知》(鲁环督改办〔2019〕7号)及潍坊市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销号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规定,现对我市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油品监管问题完成整改验收销号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2022年10月21日至2022年10月28日。

一、整改任务内容

山东省车用燃油质量长期得不到保障,不但成为全省大气污染防治的短板和薄弱环节,也对周边地区带来不良影响。《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明确,禁止向汽车和摩托车销售普通柴油以及其他非机动车用燃料。但是,原省工商局、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等部门相互推诿,监管严重缺位,全省炼化企业违法向物流运输企业销售普通柴油或高硫分燃油的问题突出。

二、整改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落实任务分工

自第一轮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第33个问题以来,诸城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先后多次作出批示要求,加快推进全市第33个问题整改销号工作。按照省、市统一部署及相关文件规定,组建诸城市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第33个问题整改销号工作专班。制定并印发《诸城市关于成立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第33个问题整改销号工作专班的通知》,明确各部门、镇街区工作职责,扎实推进第33个问题整改销号工作。

(二)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工作

根据省第七督战队文件精神(第七督战办〔2022〕5号)和市第33个问题整改销号工作专班文件要求(市第33个问题销专办〔2022〕1号),诸城市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第33个问题整改销号工作专班办公室向各成员单位传达上级部门关于加快推进中央环保督察第33个问题整改销号内容,制定下发了《诸城市关于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第33个问题整改销号实施方案》。按照方案附件1“诸城市第33个问题整改销号工作责任落实表”,逐条、逐项提出整改落实要求,细化分工,明确责任单位。

为统筹推进整改销号工作,诸城市政府先后召开6次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第33个问题整改销号工作推进会议,并在市政府常务会议上进行了专题研究。对目前全市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第33个问题整改销号工作开展情况、部门分工及现阶段存在问题进行了通报,对建立完善“流动供油”机制、打击“自流黑”、销号自我验收等工作进行了进一步安排部署。

(三)开展全面排查,完善“四类清单”

根据市专班要求,诸城市工作专班向各成员单位汇总了“四类清单”情况,并不定期对清单内容进行补充调整,落实“非道路移动机械”供油情况统计,核对四类清单数据内容。经统计,具体情况如下:

1.涉油生产、运输、仓储、批发、销售和使用清单。经摸排,诸城市无成品油生产、运输、仓储、批发企业;涉油销售企业1家;涉油使用企业3家。

2.已打击非法加油站点、非法自备油罐和非法流动加油车清单。近年来共取缔黑加油站(点)3处;非法自备油罐企业6家、非法自备油罐2处;非法流动加油车4辆。

3.合法加油站点、流动加油车和自备油罐及装置设施清单。(1)合法加油站情况:我市现有合法加油站95家(其中92家营业,2家迁建,1家停业),企业手续资质健全;(2)自备油罐情况:经多部门联合验收,已确认合法自备油罐企业3家,自备油罐合计11个;(3)流动加油车情况:我市目前有合法“非道路移动机械”流动供油车辆4辆。

4.车辆集中停放和使用的重点场所清单。经排查,我市有大宗物料运输的工业企业4家;物流园区3处;公交场站、长途客运站共计 3 处,场内车辆数量合计561 辆,车辆驱动以新能源、清洁能源、柴油为主;市内现有建筑工地 34 处。

(四)建立流动供油机制,推动非道路移动机械合法合规供油

1.加强宣传,营造氛围。采取线上宣传和线下宣传相结合的方式,通过互联网媒体、公众号、张贴宣传页等方式,在加油站、“非道路移动机械”使用单位等重点场所,大力宣传《关于规范非道路移动机械供油的通告》。畅通投诉举报渠道,确保投诉热线24小时接听,强化社会监督,为“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油质量安全保驾护航。

2.批准合法流动加油车,提供流动供油服务。按照《潍坊市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排放管控工作方案》的要求,批准了4辆合法流动加油车,签订供油合同208份,为“非道路移动机械”提供供油服务。

(五)齐抓共管,扎实推进打击“自流黑”专项行动

1.开展成品油专项整治行动。各镇街区、相关成员单位组织专门力量对本辖区内的成品油经营站点进行“全覆盖”排查,市打击黑加油站(点)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下发了《关于印发打击黑加油站(点)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每日汇总各镇街区、相关成员单位黑加油站(点)检查情况,对发现的问题坚决予以打击取缔。

2.大力宣传,营造氛围。在市政府网站、“大城小事”微信公众号、镇街区微信公众号及社区宣传栏等媒体上发布了《关于严厉打击取缔黑加油站(点)的通告》,公开6家成员单位举报电话,安排专人接办处理;在城乡结合部,社区村居,国道、省道路口等场所张贴宣传材料2000余份,悬挂打击黑加油站(点)横幅500余条。通过“多渠道、多方式、立体化”的宣传,动员、引导社会人士发挥对加油站(点)的监督作用。目前,共取缔黑加油站(点)3处,打击非法流动加油车4起,处理非法自备加油罐及设施(装备)12个,罚款共计10.9万元。

3.开展黑加油站(点)督导检查。为做好“黑加油站(点)”的整治工作,市打击黑加油站(点)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成立了6个督导小组,每组负责2-3个镇街区,专项督导打击黑加油站(点)整治工作落实情况。通过现场检查、督导,确保实现不留死角,扫清黑加油站(点)的生存环境。

4.组织开展自备罐排查行动。目前,我市有合法自备罐企业3家。市成品油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定期组织各镇街区对私设的企业自备罐进行检查清理,消除安全环保事件的发生;同时,要求各镇街区在开展日常安全检查的同时,加大对自备油罐的检查力度,发现一个清理一个,做到万无一失。

三、完成情况

(一)严厉打击涉油违法犯罪,有效震慑犯罪分子

1.开展网上巡查。市公安局严格落实24小时网上动态巡查机制,通过平台与人工相结合,对涉成品油违法犯罪案件相关舆情进行巡查,加强互联网舆情处置工作,坚持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上报处置。截至目前,通过对互联网平台进行巡查,暂未发现相关舆情信息。

2.加大整治力度,开展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认真落实非法经营成品油综合治理工作领导责任制,坚持“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在开展专项整治行动过程中,坚持“零容忍姿态”,集中开展成品油非法经营专项整治工作,对于发现的问题,坚决予以打击。

(二)打击涉油违法行为,建立全链条长效监管机制

1.严查成品油运输违法行为。目前,我市内无成品油运输企业。市交通运输局强化了对通行我市成品油运输车辆的监督检查,并督促各道路运输企业做好自查工作,组织企业签订了承诺书,承诺坚决不使用不明来源、非法、不合格油品,不私自安装存储加油装置。另外,组织执法力量,对道路运输企业使用油品情况、是否私自安装存储加油装置等进行了监督检查。

2.开展成品油市场集中整顿。市商务局作为成品油监管领导小组的牵头单位,多次组织相关成员单位开展了全市成品油市场集中整顿行动,对全市92家在营加油站进行了“全覆盖”检查,为全市成品油市场稳定有序运行打下坚实基础。

3.严厉打击税收违法行为。一是深入案头分析,查找风险疑点。市税务局组成由一把手任组长的成品油经销企业全面核查组,通过电子底账、金税三期、智慧管理平台、税控 2.0 等数据平台分别对商贸和社会加油站开展案头分析,重点瞄准企业规模、进销项发票、申报税负等项目进行筛查,掌握企业基本经营信息,为实地核查打下坚实基础。二是入户实地核实,比对管理疑点。对成品油经销企业逐户开展实地核查,查看监控录像查数过往车辆,查看经营流水,查看库存,查看加油站税控装置是否正常运行,并要求对案头分析发现的疑点问题限期整改。三是集中约谈自查,限期整改问题。根据纳税人整改情况梳理核查情况,对整改不彻底的纳税人,责令纳税人进行约谈,调查疑点问题原因,指出疑点特征,并要求纳税人限期整改完毕。

4.严厉打击加油机计量作弊违法行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引导92家加油站向社会作出公开诚信计量自我承诺,发放并张贴《加油站诚信计量自我承诺书》;对加油站开展计量“双随机、一公开”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加油站在用加油机铅封完好性、是否具有有效期内的计量检定证书和强检合格标识;是否利用计量器具进行计量作弊等计量违法行为。截至目前,未发现本市加油站加油机存在计量作弊等违法行为,各加油站加油机铅封完好,均已强制检定并在检定有效期范围内。

5.开展油品专项抽检,规范市场经营秩序。将成品油质量工作纳入监督抽查重点项目,委托第三方专业检测机构,采取“随机抽取+常规检测+快速检测”方式,对加油站销售的车用汽油、车用柴油质量进行“全覆盖”式抽样检测。截至目前,累计抽取成品油样品703个批次,其中1个批次不合格,抽检检验合格率99.86%,对销售不合格油品的加油站实施行政处罚,罚款3.68万元。

6.落实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工作。市生态环境局对92家在营加油站持续开展集中排查,重点检查加油站的环评手续是否齐全,油气回收是否正常;市应急管理局对92家在营加油站进行了全面检查,加大对危化品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监管力度,及时消除存在隐患,确保安全生产。

7.落实镇街区属地责任,强化属地监管。各镇街区充分发挥属地管理职能优势,对辖区内企业、个体工商户、闲置厂房、闲置院落等场所开展了“全覆盖”摸排,严厉打击黑加油站(点)和非法自备油罐。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诸城市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第33个问题整改销号工作专班办公室反馈。

联系电话:0536-6070716。

联系地址:潍坊市诸城市繁荣西路53号诸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二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