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建立特种作业人员档案 青岛青电电气集团有限公司被罚7000元

2022-11-01 14:50 大众报业·半岛网阅读 (373048) 扫描到手机



半岛网11月1日讯 近日,半岛网(0532-80889235)注意到青岛青电电气集团有限公司存在未建立特种作业人员档案的行为,被城阳区应急管理局查处,罚款7000元。

2022年10月18日,惜福镇街道办事处执法人员在对青岛青电电气集团有限公司进行安全生产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存在“未建立特种作业人员档案(高压电工作业纪某进、绍某和、宋某卫、刘某宽4人,电气实验作业李某涛、郭某杰2人)”的行为。检查当日,制作了《现场检查记录》,下达了《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

执法检查当日,惜福镇街道办事处将该案移交给城阳区应急管理局。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对该公司生产经理纪爱进进行了询问调查,制作了《询问笔录》。

依据相关法规,青岛青电电气集团有限公司违反了《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第三十八条。

城阳区应急管理局于10月31日依法对青岛青电电气集团有限公司下达了(鲁青城)应急罚〔2022〕142号处罚书,警告,并处人民币7000元。

爱企查显示,青岛青电电气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09年05月08日,注册地位于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惜福镇街道王沙路1360号,法定代表人为郭友凤。经营范围包括一般项目:变压器、整流器和电感器制造;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力设施器材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配电开关控制设备研发;配电开关控制设备制造;配电开关控制设备销售;电力行业高效节能技术研发;电气设备修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涉及自身风险34条,变更提醒信息4条。

半岛网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