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关于调整我市部分区域风险等级的通告

2022-12-01 00:43 青岛卫健委阅读 (112647) 扫描到手机

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有关规定,经综合研判,市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决定,自2022年11月30日23时起,将以下区域划为高风险区:

市北区延安路街道延安一路74号,延安路街道标山路48号甲,四方街道重庆南路48号海嘉社区14号楼;李沧区浮山路街道台柳路601号东城水岸小区19号楼;城阳区河套街道龙海路600号天一仁和星海湾4号楼,河套街道龙海路369号东侧区域(闫某盛汽车美容店、万祺办公用品店、美容美体理疗馆),流亭街道李家女姑社区好客住宿北店及其出入口以南连片门面房(台球室、劳务市场店面、足疗店),流亭街道红埠社区2号楼2单元;胶州市九龙街道建设路7号万通花苑31号楼,九龙街道郑家小庄村,阜安街道郑州东路186号怡秀家园1号楼,三里河街道战太安村,三里河街道扬州东路220号空港澜庭美地A区27号楼,三里河街道厦门路9号绿城朗月苑16号楼,三里河街道澳门路438号皇骐御景15号楼,三里河街道扬州路192号丁家庄市场,中云街道扬州西路417号中仁·慧东府邸22号楼,洋河镇山子村,胶莱街道南店子村,胶莱街道三珠路以西、217省道以北、紫珠路以东、王珠二路以南(不包括道路)合围区域。

特此通告。

青岛市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

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