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市关于调整风险区的通告
2022-12-03 0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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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为快速有效阻断疫情传播,切实保障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相关规定,经综合研判,决定对下列区域风险等级进行调整:奎文区(自12月2日12时起,将下列区域风险划定为高风险区)寒亭区(自12月3日0时起,将下列区域风险划定为高风险区)诸城市(自12月3日0时起,将下列区域风险划定为高风险区)高新区(自12月3日0时起,将下列区域风险划定为高风险区)滨海区(自12月3日0时起,将下列区域风险划定为高风险区)大家洼街道太平村太郝巷292号、293号、294号、295号 高风险区实行封控管理,期间采取“封闭隔离、足不出户、上门服务”等管控措施。以上县市区(市属开发区)除高风险区外的其他区域为低风险区,采取“个人防护、避免聚集”等防范措施。奎文区(自12月2日12时起,将下列区域风险等级由高风险区调整为低风险区)高新区(自12月3日0时起,将下列区域风险等级由高风险区调整为低风险区) 请广大居民密切关注官方发布的权威信息,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增强个人防护意识,遵守防疫规定,支持配合疫情防控工作,共同筑牢群防群控、联防联控防线。 以上区域范围和管控要求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及时调整。潍坊市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
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