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关于调整我市部分区域风险等级的通告

2022-12-06 09:52 青岛卫健委阅读 (33702) 扫描到手机

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有关规定,经综合研判,市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决定,对我市部分风险区域进行调整,现通告如下:

自2022年12月6日9时起,将市北区水清沟街道宜阳路35号,浮山新区街道富源一路112号中海公寓7号楼4单元;城阳区城阳街道华城路2号西樱花小区12号楼2单元,流亭街道双元路18号卓越蔚蓝群岛一期68号楼3单元,流亭街道中川路113号北后楼小区4号楼4单元,流亭街道中川路113号北后楼小区8号楼3单元,流亭街道西流亭社区C区6号楼3单元,流亭街道双元路20号白沙上苑19号楼2单元,流亭街道月河路4号普洛斯双益物流园B12楼,城阳街道仲村新小区西区70号楼1单元,流亭街道白沙湾路与云河路交汇处天一金色海湾9号楼3单元,夏庄街道后古镇社区298号、318号、319号,夏庄街道后古镇社区241号、242号、262号、282号,上马街道振和路和慕海路交叉口东南140米中国铁路济南局红岛综合维修车间宿舍楼划定为高风险区。以上区域实行“足不出户、上门服务、入户核酸”防控措施。

同时,将市北区辽源路街道永吉路57号福安小区5号楼,阜新路街道抚顺路33号信达蓝庭福邸1号楼1单元;崂山区金家岭街道麦岛路9号弘信花园1号楼1单元;李沧区虎山路街道金水路1057号馨苑小区29号楼1单元;胶州市胶北街道东谷家庙子村,胶北街道濯砚泉路39号金湾花园3号楼,三里河街道厦门路9号绿城朗月苑16号楼由高风险区调整为低风险区。

特此通告。

青岛市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

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