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房”供暖遇难题 归谁管 ?记者为你一一解答

2022-12-09 07:09 大众报业·半岛新闻阅读 (111041) 扫描到手机

半岛全媒体见习记者 王田 王天书

室内温度低、配套未建设完毕、供暖设施质量堪忧,这些成了不少“新小区”供暖季的痛点。供热季已经开启,除了部分老旧小区因管道老化问题致使供暖受阻外,部分新收房的业主也未能住上“暖巢”。新房供暖遇到问题时,如何划分责任也成了市民关注的重点。由物业出面维修?还是开发商责任?

近日,不少新房业主致电半岛问暖热线96663,寻求解决家中供暖问题。半岛全媒体记者也在复杂的问题中抽丝剥茧,为市民寻求简单直接的处理方案。

>>>首次供暖温度低

质保期内开发商上门调试

近日,家住高新区高实合苑小区的徐先生致电半岛问暖热线,反映家中供暖温度低,在白天太阳照射较强的时段,室内温度可以达到18℃以上,但是在半夜时,室内温度仅有17℃左右,这为他的日常生活增添很多烦恼。

高实合苑居民家中温度计

“老人和孩子全天呆在家里,到了晚上家中温度低,老人和孩子的身体受不了。”徐先生介绍,高实合苑小区于2021年12月底交房,今年是家中首次用暖,在供暖的最初几天,家中温度只有16℃。徐先生还表示,供暖温度不达标的问题并不只存在于他家中,“小区中也有邻居反映家中供暖温度不达标,有的情况还不如我们,家里温度只在15℃左右。”

经了解,高实合苑小区房屋仍在质保期内,居民供暖一事应由楼盘开发商负责,徐先生和周边住户与开发商和供暖公司进行了交涉。

“开发商曾派水电师傅上门为我进行了两次检修,包括清滤网和检查管道等,检修后家中白天室内温度在19℃左右,中午太阳好时能达到21℃左右。”徐先生表示,处理后的情况依然不能让他满意,因为到了半夜家中温度依然不达标,仅为17℃,“小区住户多是上班族,晚上在家休息睡觉,这时室内温度不能达标,实在让人难以满意。”

随后,记者联系到高实合苑开发商工作人员,对方回复已经为反映供暖问题的住户进行了入户检修和清理滤网等工作,“对于住户房屋中供暖问题相关的质量问题,我们会积极处理,现在水电师傅的检修表示住户家中管道、安装等方面没有问题。”

记者又联系到负责为高实合苑供暖的供热公司,对方工作人员在了解徐先生的情况后,当天下午派工作人员进行上门检修、清理滤网等。工作人员回复称:“在进行入户检修后,徐先生家中室内温度为20.5℃。随着夜晚气温降低,供暖公司的供热水温也会相应增高,保证用户的供暖效果。”

“如果徐先生发现家中夜间室内温度依然不达标,可直接联系我们上门查看情况。”工作人员说道。

>>>交房一年未供暖

蓝谷之光B区在近日供暖

孙先生是即墨区蓝谷之光B区业主,近日他通过半岛问暖热线反映,所在小区于去年9月办理交房,11月左右开始正式入住,“当时正赶上冬天,我就盼着小区能尽快供上暖,但是因为小区入住率太低,供暖的愿望并未达成。转眼到了今年冬天,眼看着各家各户开始试压,我家还是没有动静。”孙先生找到开发商了解情况,“开发商说因为热电公司没能把管道铺好,所谓没法给我们供暖;后来业主们又找到热电公司,他们说是开发商还有手续没办,前期没能提交材料。”

实合苑徐先生家中的取暖设备

根据孙先生反映的情况,记者联系到该小区开发商,相关负责人称,“蓝谷之光B区以及星荟部分,目前均无法供暖,主要因为正式供热设施(能源站及供热主管)未施工完成,不具备供暖条件。”该负责人称,此前已向政府部门交纳基础设施配套费,且在2022年多次与热电公司沟通协调供暖相关事宜,对方均表示2022年可以供暖。

开发商工作人员称,当前首要的问题是为业主解决供暖事宜,经蓝谷管理局协调,开发商与热电公司已达成一致。“经了解,开发商与供热公司的合同已经签署完毕,孙先生所在的B区已在12月5日供暖,星荟部分预计12月20日供暖。星荟部分的供暖计划正在如期推进中,暂无延迟变化。”工作人员说。

>>>“新房”管道问题

由开发商负责检修和更换

“家里买的新房子,因为供暖温度低,我和老伴冬天不敢入住,身体受不了。”家住市北区辽宁路72号中粮大悦城4号楼的吕先生说,日前通过半岛问暖热线反映,自家刚刚购买了新房,但是供暖后室内温度仅在16℃左右。

吕先生告诉记者,相关问题向换热站反映后,工作人员到达他家测量室内温度,显示为16℃。随后,工作人员检查了他家中的供暖管道,查看是否能正常循环热水、通气。在对比吕先生和邻居家供暖管道的温度后,工作人员发现邻居家管道发热,吕先生的管道只是温热。

“吕先生家室温不达标,大概率是因为屋内管道存在问题。因为吕先生和邻居都是相同的管道进行供暖,但是两家屋内管道温度明显不同,所以应该是家中管道出现了问题。”换热站工作人员说道。

这一情况又让吕先生犯了难,“家里的管道不好,那应该找谁负责?供暖公司可以进行维修吗?”

对于吕先生提出的疑问,换热站工作人员作出解释:吕先生所在的小区是2021年交房入住,房屋还在质保期内,应该由开发商进行供热管理。“根据相关条例规定,我们只负责站内供热的正常运行,但是住户提出了疑问,作为工作人员还是上门进行了检查。如果要进行管道检修、更换,需要开发商进行负责,后续如果需要我们辅助检查,我们也会上门提供服务。”换热站工作人员说道。

为解决吕先生家中的供暖问题,记者多次拨打该项目开发商青岛大悦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联系电话,对方却未接听。对此,半岛全媒体记者将持续关注。

■提醒

看好质保期,“两个采暖季”非两年

无论是供暖温度过低还是配套设备未能建成,家中供暖出现问题时,业户首要抛出的问题便是:“我这是新小区,出现问题到底该由谁解决呢?

对此,记者采访了青岛某供热企业工作人员。对方介绍,新小区供暖受阻所产生的问题总共分为两大类。首先是供热质量,“第一是入住率会有影响,再就是新房第一年墙体比较凉,室内外过滤网前期会堵塞,立管和室内暖气片积气,供热初期还会出现有的楼热、有的楼不热的情况。”其次是供热设施问题,工作人员称,从专业角度看,主要为室内出现墙体内管线破裂渗水,或者暖气片挂片堵头松动的情况。“挂片堵头松动情况可能性比较小,因为施工单位都会进行打压,除非是出现质量问题。”工作人员说道。

工作人员表示:“按照青岛市相关条例,一般购房都有两个采暖季的质保期,条例是不少于两个,现在一般执行是以两个为标准执行。质保期内供暖出现问题,室内部分是由开发商负责,室外部分是由热企负责。”

工作人员解释:“简单理解,两个采暖期以内,由谁建设就由谁负责。2015年之前,热企是建设到单元阀门处,2015年之后,楼道里包括到热表的管道也是由热企建设。通俗理解,在质保期之内,热表至室内所有的供暖问题都可以找开发商。”

工作人员强调,不少业户其实对“两年”和“两个采暖季”的概念模糊不清。此外,根据实际情况,很多房子在交房以后并未进行供暖,需要从实际供暖日期进行计算。

《青岛市城市供热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住宅和公共建筑建设单位,应当依法承担供热设施保修期内的整改、维修和调试等保修责任。建设单位可以委托供热单位承担供热设施的保修责任,并向供热单位预交相应的维修费用。供热设施的保修期不得低于二个采暖期。《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新建住宅开发建设单位应当在供热设施保修期内保障供热,在房屋销售合同约定的供热期限开始两个月前,到供热单位办理供热手续。新建住宅供热设施保修期满后,供热单位应当采取有效措施保障供热。

北京浩天(青岛)律师事务所刘乔乔律师亦表示,按照《青岛市城市供热条例》,保修期内出现问题由新建住宅开发建设单位承担责任,如何维修、如何保障供热,开发建设单位可以委托供热单位进行维修管理。对于用户而言,只要在供热保修期内出现供热问题,均可以要求责任主体开发建设单位予以解决。建设单位在收到用户反映的情况后,应当积极联系相关供热单位采取合理措施保障用户的供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