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关于调整我市部分区域风险等级的通告

2022-12-09 18:34 青岛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阅读 (58580) 扫描到手机

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有关规定,经综合研判,市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决定,对我市部分风险区域进行调整,现通告如下:

自2022年12月9日17时起,将胶州市中云街道广州北路46号运输公司宿舍楼2号楼3单元,九龙街道兰州东路621号李家河社区17号楼2单元划定为高风险区,以上区域实行“足不出户、上门服务、入户核酸”防控措施。

同时,将黄岛区滨海街道海西路383号德海苑北区(除1号楼外)区域,滨海街道珠山南路618号万德·德盛苑小区;城阳区城阳街道崇阳路152号金日唐郡9号楼1单元,城阳街道兴阳路1号前桃林社区26号楼1单元,城阳街道长城路144号海棠苑东区19号楼4单元,城阳街道长城一支路北侧北疃社区A区2号楼1单元,城阳街道泰城路535号万科桃花源一期29号楼3单元,城阳街道阜城路400号万科玫瑰里15号楼1单元,流亭街道白沙湾路与云河路交汇处天一金色海湾21号楼,流亭街道虹桥路1号城中城悦景小区9号楼一单元,惜福镇街道铁骑山路19号银盛泰德郡三期63号楼,惜福镇街道正阳东路279号盛世家园一期2号楼3单元;胶州市胶莱街道府前大街华东滨河花园小区2号楼,胶莱街道大回村339号-348号,胶莱街道北王珠村,阜安街道寺门首路49号金富小区3号楼,阜安街道泉州北路11号鑫汇丽都小区11号楼,阜安街道胶州东路501号东城花园小区6号楼由高风险区调整为低风险区。

特此通告。

青岛市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