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提高义务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标准

2022-12-14 19:17 大众报业·半岛新闻阅读 (42055) 扫描到手机

半岛全媒体记者 刘金震

为深入推进青岛市基础教育优质资源倍增三年行动计划,进一步提高义务教育学校经费保障水平,更好保障义务教育学校日常运转和教育教学工作。青岛市教育局、市财政局从2022年12月起大幅度提高义务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小学由每生每年900元提高到1300元,初中由每生每年1100元提高到1700元。

在此基础上,对公办寄宿制义务教育学校按照寄宿生年生均200元标准增加公用经费补助;对学生规模不足300人的学校,按300人核定公用经费;特殊教育学校和随班就读残疾学生,按不低于当地普通初中生均公用经费标准的10倍安排公用经费,其中患孤独症、脑瘫症的残疾学生,按不低于当地普通初中生均公用经费标准的12倍安排公用经费;特殊教育学校不足100人的,按100人核定公用经费;超过100人不足200人的,按200人核定公用经费。

下一步,青岛将督促各区(市)教育、财政部门严格按照新标准及时足额拨付资金,规范经费管理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青岛市将继续坚持教育优先发展战略,进一步加大财政教育投入力度,不断调整优化教育支出结构,完善教育经费投入稳定增长机制,促进全市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