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成交拖延交付,法院“刚柔并济”,被执行人自行腾迁

2023-01-04 16:50 大众报业·半岛新闻阅读 (37210) 扫描到手机

半岛全媒体记者 尹彦鑫 通讯员 张淦

执行是公平正义最后一道防线的最后一个环节。强化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在依法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同时,最大限度减少对被执行人权益影响,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有机统一,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必然要求,市北法院速执团队自即日起推出“践行生道执行、原情执行、谦抑执行、和谐执行等善意文明执行理念案列系列报道”,旨在为类案执行提供思路指引,为首执案件执行按下快捷键,跑出加速度。

强制执行有力度,善意执行有温度。强迁案件的执行,对抗性极强,要让被执行人在感受到法院执行力度的同时,也感受到法院执行所带来的人性化温暖,从而自动履行义务,正是房迁案件和谐执行的要义所在。

近日一起执行案件中,经申请执行人孙某申请,法院依法拍卖被执行人陆某坐落于青岛市山东路某房产,买受人隋某以最高价2161648元竞得。隋某于2022年6月取得房产证后,申请交付拍卖房产。被执行人陆某称在香港治病,因疫情原因无法返青,最早明年五一前回来,要求给予宽限期。隋某系近80岁的老人,因原住房没有电梯上下楼不便,急于入住拍卖房屋,不间断地到法院询问进展。

考虑到隋某年事已高以及入住的迫切心情,执行法官一边张贴腾房公告限期被执行人陆某履行义务,启动强迁程序的准备工作,一边通过电话联系被执行人陆某,告知其不自行腾房的法律后果。在多次沟通无效后,鉴于隋某无法提供拍卖房产室内物品存放处的实际情况,法院向公证部门及京东信息技术公司出具委托函,委托两单位提供清点、运输、仓储服务,确定了强制腾退的具体时间,同时告知社区派员到场,并将强迁通知电子送达被执行人陆某。一切准备就绪后,执行法官本着和谐执行的理念,没有放弃最后一线希望,在强迁的前一天继续联系被执行人陆某,告知其法院强制腾退产生的公证、运输、仓储费用均由其承担以及自行腾房的成本优势,陆某见木已成舟,仓储费用不菲,答应委托亲属自行搬离。目前,隋某已入住房屋,并致电法官表达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