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保居民在基层医疗机构的报销比例提高至60%,青岛今年医保政策有这些变化

2023-01-10 11:33 青岛日报阅读 (158414) 扫描到手机

1月10日,青岛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相关情况新闻发布会举行。记者从会上获悉,今年起,我市将实行职工医保新门诊政策,门诊慢特病逐步由病种保障向费用保障过渡,参保居民在基层医疗机构的报销比例由50%提高至60%。

门诊慢特病是指一些治疗周期长、健康损害大、费用负担重的门诊慢性疾病和特殊疾病。目前的门诊慢特病制度,是采用按病种分类保障的模式。参保人申请门诊慢特病保障后,在签约医疗机构发生相应病种的用药、检验检查等费用按规定予以报销。经过10余年的发展,我市门诊慢特病病种已逐步扩增至目前的78种,不同的病种根据病情设置了不同的支付限额。下一步,省里将规范统一门诊慢特病基本病种,随着职工普通门诊统筹支付限额的逐步提高,门诊慢特病中一些限额较低的病种将逐步被门诊统筹的限额所涵盖,后续这些病种将逐步转为普通门诊统筹保障,实现由病种保障向费用保障模式转变。

新政策同步完善居民医保门诊保障。自今年1月1日起,居民医保普通门诊统筹与改革后的职工医保普通门诊统筹一样,统一执行基本医疗保险“三个目录”;参保居民在基层医疗机构的报销比例由50%提高至60%;到2025年,进一步提高居民普通门诊报销待遇,居民普通门诊报销额度在2020年基础上平均再提高50%左右,居民门诊保障水平将进一步提高。

此外,市医保局将建立管用高效的门诊费用保障支付机制和严密有力的稽核检查机制。持续推进门诊支付方式改革,探索建立门诊费用总额预算管理、按人头付费管理以及按门诊病例分组付费等多元支付方式。同时,建立健全与门诊共济保障相适应的基金管理制度和稽核检查机制,严肃查处定点医药机构过度诊疗、不合理用药,参保人利用职工医保个人账户、普通门诊报销额度、借用他人医保卡等套取骗取医保基金等违法违规违约行为,守护好全体参保人的“看病钱、救命钱”,确保基金安全高效合理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