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装不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气瓶 青岛朗威能源有限公司黄岛分公司被罚款72500元

2023-01-29 15:51 大众报业·半岛网阅读 (39381) 扫描到手机

半岛网1月29日讯 (记者 王禹涵)近日,记者从青岛市行政处罚与行政强制信息公示平台获悉,青岛朗威能源有限公司黄岛分公司对不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气瓶进行充装,被罚72500元。

青岛西海岸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关于青岛朗威能源有限公司黄岛分公司的举报,对其进行执法检查,发现该公司存在充装不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气瓶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该局于2023年1月19日对当事人进行罚款72500元。

记者了解到,我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对气瓶充装单位不按照安全技术规范要求进行充装活动,尤其是对超期气瓶充装、不严格实施充装前后的检查、记录制度等行为进行了规范。

据爱企查显示,青岛朗威能源有限公司黄岛分公司成立于2017年06月06日,注册地位于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江山路东前湾港路南。经营范围包括能源开发与利用,销售(不含国家规定需经审批的项目);机电设备、电子设备、通讯设备,石油化工机械设备配套组装及销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