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青岛福兴木业机械有限公司被罚

2023-04-17 16:42 大众报业·半岛网阅读 (46324) 扫描到手机

半岛网4月17日讯(记者 王震远)  记者从青岛市行政处罚与行政强制信息公示平台了解到,青岛市城阳区福兴木业机械有限公司因未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被城阳区应急管理局予以处罚。

2023年3月28日,执法人员在对青岛市城阳区福兴木业机械有限公司进行安全生产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存在“配电室门外未设置‘当心触电’的安全警示标志”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一)项,福兴木业机械有限公被处人民币肆仟元(¥4000)罚款的行政处罚。

据爱企查信息显示,青岛市城阳区福兴木业机械有限公司成立于1998年05月20日,注册地位于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夏庄街道东宅子头社区(新同力环保科技公司院内),法定代表人为郝刚。经营范围包括一般项目:日用木制品制造;铁路机车车辆配件制造;机械设备租赁;金属材料销售;五金产品研发;五金产品零售;机械电气设备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