赴港澳办签注将更简便
5月1日起办理单位登记备案,办一次可用多次
本报 4月 24日讯(记者 任金梅 通讯员 王进) 今天,记者从市公安局获悉,5月1日起,公安部门将对全市派遣赴香港或澳门从事商务活动人员的所在单位进行登记备案,备案后,赴港澳办签注将更方便。
当前,办理港澳商务通行证的人员每次都要提供所在单位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重要资料。备案后,单位员工办理港澳商务签注,就不需要再提供这些材料了,办理过程会更加方便快捷。为方便市民,5月 1日起,本市出入境管理部门将对需办理港澳商务签注的人员所在的单位,进行先期登记备案。
申请登记备案人员须为本单位的股东或正式员工,非青岛市常住户口人员办理赴港澳商务签注也有了时间限制,必须在青居住连续期满6个月。
另外,根据单位的注册资金数量,办理商务签注的人数和期限也有限制:单位注册资金不满 100万元人民币的,可登记备案 10人办理三个月多次商务签注,其中法定代表人或首席代表可申请1年多次商务签注;单位注册资金 100万元以上不满 1000万元人民币的,可登记备案20人办理三个月多次商务签注,其中法定代表人、总经理、以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共 5人可申请 1年多次商务签注;单位注册资金1000万元以上的单位,可登记备案 30人办理三个月多次商务签注,其中法定代表人、总经理、以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共10人可申请1年多次商务签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