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李振忠
12岁的小俊经常在凌晨出现在街头迎着寒风拦车乞讨,可从不纠缠司机。她离家出走是为了寻找离婚后消失的妈妈。在小俊的奶奶、爸爸相继现身之后,小俊的妈妈终于和小俊通了电话。小俊妈妈说,如果小俊爸爸同意,她愿意定期去看望孩子、辅导孩子。(详细报道见本报今日A5版)
“我就是想找到妈妈,我要跟她住,我还要问问她怎么不要我?”小俊寻找母爱的执著让每个人动容。爱,究竟应当怎么写?中间一“心”,上面一“手”,也就是说,爱要用心来爱,用手去抚平。失去母爱让一个12岁的孩子如何承受?
我想,假如小俊的母亲“残酷无情”一点,从来不看她一次,小俊也就失去了这个念头,那倒也许是一件好事,然而,天下的母亲都有伟大的母爱,谁家的孩子都是自己的心头肉,作为母亲,她割舍不下自己的女儿,而作为女儿,又怎么可能割舍得下母爱呢?无论如何,小俊的母亲应当站出来,为自己的女儿遮风挡雨,哪怕是一个月来看孩子一次,也算是对自己的女儿有一个交待。
父亲的爱应当怎么写?挣钱不能耽误,但教育孩子又是做父亲的天职,女儿已经失去了母爱,做父亲的就应当给女儿撑起一片天,而假如在孩子失去了母爱之后,也把这半边天给撤掉了,孩子又怎么可能不产生心理的失衡与失落呢?对孩子宽容一点,让孩子感受到家的温暖,她又怎么可能到街头上找温暖呢?
人生之路,最重要的往往是踏出的第一步,当小俊鼓足了勇气,伸出小手第一次乞讨的时候,我想是她生命中最难的抉择,但当她真正“顺手”了之后,她也就不再有所顾忌,家庭的温暖,父亲的温暖,奶奶的温暖,似乎一概并不那么重要了。然而,她能在街头乞讨一生吗?既然有家庭,作为孩子也有维护家庭和谐的义务,一个12岁的孩子也不应该由着自己的性子来,动不动就离家出走。尽管母亲有错,父亲有错,但自己再错上加错,对于家庭,对于自身,是不是更会往邪路上走?
小俊,回来吧,别再出逃,毕竟寒冷的街头,能讨来钱财,却讨不来温暖的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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