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岛网12月13日讯(记者 李志波 杨冰) 继昨天确定了搬迁评估价之后,今天劈柴院搬迁奖励政策也正式出台。居民在明年1月18日前签协议并搬家腾房者,可享受每平方米260元的速迁奖励费,选择异地房屋补偿的,每户还可再享受6000元的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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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早先公布的政策,居民在搬迁时还可获得相应的补助费。拆(搬)迁补助费住宅为每户600元,非住宅按照建筑面积每平方米补助40元。除此之外,居民或者商家还可获得临时过渡补助费或经营性补助费。在被拆(搬)迁人或房屋承租人拆迁腾房时,按拆迁房屋的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25元一次性计发临时过渡补助费。拆(搬)迁人不能按照拆迁补偿协议约定的期限交付补偿房屋而延长过渡期限的,对被拆(搬)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应按照拆迁房屋的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40元逐月计发临时过渡补助费。
拆迁住宅房屋,实行货币补偿的,由拆(搬)迁人对住户或者承租人按拆迁房屋的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25元一次性计发10个月的临时过渡补助费。拆迁非住宅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由拆(搬)迁人或者公有房屋承租人按拆迁房屋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60元一次性计发10个月经营性补助费。“我们决定这个月底之前就搬走。”今天上午,在劈柴院搬迁现场办公室内,76岁的居民刘春胜笑呵呵地说,劈柴院改造搬迁政策出台后,他和老伴、儿子、儿媳和小孙女全家开会研究,决定选择一套位于海岸路的新房,搬出劈柴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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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浩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