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漫游费本月22日听证 上限标准拟每分钟降两毛

2008-01-12 15:36   来源: 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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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新华社北京1月11日电国家发改委和信息产业部11日联合发布消息,“降低移动电话国内漫游通话费上限标准”听证会拟于1月22日在北京召开。届时将讨论两套方案,新方案大幅降低了现行国内漫游费上限标准,对不同的呼叫类型,降幅从13.33%到80%不等。

    移动电话国内漫游通话费是指,移动电话用户离开其归属本地网,在国内其他本地网使用移动电话业务时发生的基本通话费。目前我国规定的国内漫游费上限标准是每分钟0.6元(后付费)和每分钟0.8元(预付费),占用国内长途电路时,另外加收长途通话费。

    从公布的方案看,方案一提出取消现行国内漫游通话费上限标准高出本地通话标准资费的每分钟0.2元,实行主被叫按同一标准收费,如果占用国内长途电路,则仍旧按照现行标准加收国内长途通话费,每6秒7分钱。

    根据方案一,消费者在国内漫游,不论是主叫还是被叫,其漫游通话费上限都与本地通话标准资费持平,分别为每分钟0.4元(后付费)和每分钟0.6元(预付费),对不同的呼叫类型,相比原先标准其下降幅度最低为13.33%,最高为33.33%。

    方案二提出,取消现行国内漫游通话费上限标准高出本地通话标准资费的每分钟0.2元,不区分是否占用长途电路,不区分后付费和预付费用户,国内漫游通话费一律按主叫每分钟0.7元,被叫每分钟0.3元设定上限。

    按照方案二,合并国内漫游通话费和长途通话费,新的上限最大下降额度是每分钟1.2元,对不同的呼叫类型,降幅从46.15%到80%。

    记者了解到,这两套方案都是信产部、发改委委托研究机构提出的。参与方案制定的有关专家表示,方案一的规定,主要是考虑到消费者普遍希望漫游费能与本地通话费水平一致;而方案二的制定是为了让漫游费计算更加清晰简便。各方代表可以在听证会上就新方案充分发表意见。

    据悉,方案内容和相关参阅材料,已于日前寄给听证会代表。

[编辑:宁良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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