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岛网1月13日讯(记者 李志波 实习生 孙罗南)街道办劳动保障服务中心将首设仲裁员、监察员,市民遇到劳动纠纷可就近维权。今天,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公布了2008年的工作重点,根据这一工作计划,记者注意到,本市劳动维权的重心将再向基层迈一步。
今年,在宣传《劳动合同法》的同时,本市将做好配套文件制订工作,制定新的《青岛市劳动合同管理标准》。
根据5月1日施行的《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本市将适应部分案件“一裁终局”需要,调整、扩大原集体合议案件范围;针对审限缩短、调解力度加大的新情况,以双方当事人自愿的原则,收案后先行调解,调解不成再进入立案和审理程序,先行调解期间不计入审限;研究建立专兼职结合的调裁队伍,全市175个街道劳动保障中心,每个中心至少配备一名兼职仲裁员。
另外,今年本市还将成立劳动保障监察分支或派出机构。依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规定的专职劳动监察员与职工人数1:8000~10000的标准,充实市区专职监察员力量;在各街道成立劳动保障监察分支或派出机构,配备3~5名专职劳动监察员,以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完善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的意见,加大对企业工资分配调控指导的监管力度。主要包括确定企业经济效益与工资增长最低比例、确定职位(工种)最低工资价位、全面落实最低工资保障制度、全面实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健全企业劳动标准管理体系等内容。
为了更好地为市民服务,12333劳动保障电话咨询服务中心将进行扩容改建,以提供全方位的政策咨询、信息查询、投诉举报、社保卡及时挂失等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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