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来出台的《工资条例》,与工资增长不必然互为条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工资司司长邱小平日前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工资条例》正在起草中。
目前,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作为牵头单位,与包括全国总工会、中国企联等社团组织在内的十多个国家部委,联合组建起立法小组,前期的立法调研已经完成,目前相关草案的制定工作正紧锣密鼓地进行。该条例旨在解决一线职工工资偏低、工资增长缓慢、遭遇欠薪及支付机制。
邱小平指出,大家认为的“条例即出台,工资可望涨”的说法,“可能有偏差,不准确”。
“建立企业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单靠某一部法规很难奏效。”邱小平表示,在中国已基本确立的市场经济体制下,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多数是通过劳动市场建立双向劳动关系,企业对工资的分配多数通过市场完成,“中国不能再回到计划体制下,企业职工工资的增长不能再由政府搞一刀切”。
针对大众工资在涨,收入并不见涨的感受,邱小平表示“我们一直在通过多种调控手段来增加职工的工资收入。”邱小平介绍,为促进职工工资水平,劳动保障部门曾督促各地,要及时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并积极推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但是,从目前反馈的信息来看,双方在协商过程中,现有法律对各自的权责界定不够明确,这次出台的《工资条例》,重点要解决的问题,就是要形成工资协商共决制。“如何调薪,CPI确实是应该考虑的因素。”邱小平说,有些企业多年不涨工资,有些地区虽然规定了最低工资,但是调节职工工资分配,最终还要靠建立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工资条例》可望将这些问题纳入法制轨道,届时,很多企业可能因为这些制度的宏观调控,会“被迫”给员工加工资了,但是,具体到不同的企业,工资涨不涨以及如何涨,还得因地制宜。
中国人民大学劳动人事学院教授文跃然预计,中国的总体工资水平在未来12年里有较大的增长空间。根据他的测算,到2020年,我们的工资可能总额提高3~4倍。 据《华夏时报》
[编辑: 冯建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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