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乘人员需留意乘客物品 公交可拒绝可疑者上车

2008-05-08 05:15   来源: 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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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半岛都市报5月7日讯(记者 刘纯来 通讯员 陈刚 实习生曹卫红) 5月5日上海一辆空调公交车发生火灾,造成多人伤亡,警方确认是由油类易燃物品燃烧所致(本报曾报道)。记者日前通过暗访发现,本市绝大多数公交车都配备了安全器材,但个别封闭空调公交车没有灭火器和手锤等“自救”器材。5月7日上午,交警、消防部门开始对公交车存在的隐患展开查处,同时公交集团已责成驾乘人员留意乘客携带物品,发现可疑者可拒绝其乘车。

■记者暗访

空调车上不见安全锤

    “我每天上下班都要乘坐空调车,但是我发现一些车没有灭火器。”日前,市民苏女士向记者反映,希望有关部门能消除安全隐患。5月7日上午,记者乘坐228、231等多路公交车,发现车上都有灭火器。下午,记者乘坐一辆开往海游路的801路豪华空调车(车号鲁B98851)。记者看到,车窗玻璃几乎全部是密封的,只有驾驶座和后排座的三扇玻璃可以拉开通风。在车内的明显位置,并没有配置灭火器。“我们的车是烧柴油的,所以不需要配灭火器。”司机解释说,他们一般不配备砸玻璃的锤子,因为担心会成为个别乘客斗殴的工具。

    不久,记者又上了232路空调车(车号鲁U98032),由于是季节性空调车,232路车窗的两扇玻璃中,一扇封闭而另一扇可以拉动,司机表示车上没有安全锤。“工具箱里有扳手,遇到紧急事故可以用扳手。”司机说。

■公交集团

乘客不得带易燃易爆品

    5月7日,记者从公交集团了解到,上海车辆爆燃事故发生后,集团公司强化了驾驶员、乘务员的安全教育,要求严格执行《青岛城市公共汽车客运管理规定》的有关条款,定期对车辆灭火设施进行全面检查,乘客不得携带易燃、易爆、有毒及其他危险物品乘车,经劝阻无效,驾乘人员有权拒绝其乘车。

    公交集团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按照要求公交车必须配备灭火器和砸玻璃手锤,柴油公交车也应该配备灭火器。“城市公交车必须配备灭火器和破拆工具,一些新式公交车车窗玻璃坚硬,一般人用脚踹不破。”一位车管所民警告诉记者。

■公安消防

分别对公交车展开检查

    在青岛公交宏达巴士公司1路车队,只见四方交警杭州路中队副中队长何艳斌和车队安全员,正对刚更新的210路公交车进行检查。据1路车队的安全员王先生介绍,车队在每一辆车上都配备了“安全逃生锤”。“为了预防车内火灾,我们要求每一位驾驶员把住‘上车关’,如果有乘客带着盛液体的容器上车,驾驶员会进行严格的检查。”王先生说。记者了解到,市南、市北和李沧的交警部门,也抽调民警,在不影响运营的情况下,到辖区公交车车队展开隐患检查。

    5月7日,本市消防部门成立“平安公交”检查小组。上午,四方消防大队分四组对辖区的近千辆公交车展开检查。同时,消防部门将对公交车推广使用灭火器材和逃生器材。记者了解到,市内各消防大队正在制订检查方案,陆续投入展开检查、灭火培训等,消除公交车隐患。 [编辑: 麦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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