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绩有疑问可申请查分 28日下午5时前提出申请

2008-06-27 06:13   来源: 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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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半岛都市报6月26日讯(记者 刘雪莲) 记者今天从市招办获悉,考生对自己的高考成绩有疑问,可以提出申请进行高考查分,查分截止时间为6月28日下午5:00,逾期不再受理。每名考生核查科目不得超过两门。

    据悉,考生对自己的高考成绩有疑问,须由本人提出申请,由考生所在中学负责人签字并加盖中学公章后,交考生报名所在地的区、市招考办;区、市招考办在接到考生查分申请后,须汇总造册登记,每天汇总的《青岛市2008年普通高考成绩复核汇总表》于当天下午5:00前上报市招考办;市招考办根据区、市招考办上报的查分汇总情况复核考生试卷,成绩准确无误的,次日上午反馈各区、市招考办核查结果;各区、市招考办接到核查无误的通知后,如考生需要出具证明,可在考生当初提交的申请上加盖“经查成绩准确无误”章,将考生申请退还考生,区、市招考办应保留复印件。

[编辑: 阿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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