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龚明俊
在重庆一家医院,一名孕妇下体出血,等待抢救,医生却撂下病人去开会。护士说缺席会被扣钱。病人家属火冒三丈:“究竟是开会重要,还是病人的生命重要?”院长却否认,并称对于正在做手术的医生,医院不可能做出如此不合情理的规定。(7月5日《重庆晚报》)
医生的选择暴露出医院的制度弊端。倘若医生不去开会,想必“全勤奖”、“年终奖”、“优秀奖”就会受影响,而且还要倒扣钱,说不定会连累到升职或饭碗。而病人早治晚治则无所谓,因为这与个人利益的关系并不大。管理专家米契尔·拉伯福说:“奖励什么,就会得到什么。”医生是在管理框架内权衡得失之后做出的选择。
从这个角度讲,医生选择并不完全是个人的医德问题,因为从来没有抽象的职业道德,职业道德是要受制于管理机制的。显然,要问责的是医院的管理制度。
浸染于无利不起早的环境,病人的痛苦就不足为虑,医德迷失就不足为奇。这并非职业倦怠,而是医德麻木。前不久,一患者到北京长峰医院进行治疗,进行完左侧乳房全面切除后,才知道不是乳腺癌(6月15日《北京晨报》)。联系撂下孕妇这一事件可以看出,逐利的医疗环境培育出逐利的医生,重利益不重治病的事就常有了。
要不让医生撂下病人去开会,当然要加强医德建设,消除医疗机构的制度性误导。但仅医疗机构自我约束不够,管理部门应当发挥积极作用,法律及时跟进,共同预防制度漏洞与医德迷失,特别是增加违规、违法的经济成本,以减少乃至杜绝无视病人利益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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