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岛都市报7月9日讯(记者 李志波 通讯员 于文杰)办理社区医保老年医疗护理和社区家庭病床医疗的两类老人,今后看病拿药时,可多报销一点医疗费了。记者今天了解到,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日前下发通知,提高社区医保老年医疗护理和社区家庭病床医疗费结算控制标准。
通知规定,自2008年7月1日开始,社区医疗老年医疗护理费每人日包干费用控制标准由原来的30元提高到45元;社区医保家庭病床日均费用控制标准则由原来的35元提高到45元,提高幅度分别达到50%和28.57%。
对办理一年期社区医保老年医疗护理的老人来说,他每天可以报销的医疗费多了15元,这样一年就可多享受到5475元的医疗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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