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昨公布油价补贴标准 补贴金下周发放到位

2008-07-11 06:11   来源: 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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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半岛都市报7月10日讯(记者 周鹏)今天,记者从市财政局了解到,为减少成品油价格调整对群众生活的影响,扶持公益性行业发展,国家对因成品油调价增加的支出采取了综合的配套措施,对城市公交、农村道路客运、城市出租车、林业、渔业、远洋渔业、岛际和农村水路客运等受油价调整影响较大的行业给予适当补贴。另外,对种粮农民、低保对象也给予了适当的补助。本市今天公布油价补贴标准,目前,市财政已将补贴资金全部安排到位,最晚下周,补贴资金将下发到各单位、个人手中。

    据了解,本市成品油价格补贴范围是:从事近海、内陆捕捞及养殖并用机动渔船的渔民和渔业企业,远洋渔业企业,国有林业企业和林场苗圃,城市公交企业,农村道路客运经营者,岛际和农村水路客运经营者,城市出租车经营者。而为进一步减轻成品油价格调整对农民种粮成本和低保对象的影响,财政对种粮农民每亩再增加5元补贴。同时,自今年7月1日起,将为城乡低保对象增发油价补助,其中:城镇低保对象每人每月增发15元,农村低保对象每人每月增发10元。另外,渔业以渔船动力为补贴依据;林业、远洋渔业、岛际和农村水路客运以用油量为补贴依据;城市公交在公交企业拥有的车辆数的基础上,考虑到车型及耗油量不同,统一折合成标准车台为补贴依据;农村道路客运以在册营运客车(不含中心城市到中心城市)实有数,按大、中、小不同车型为依据;城市出租车以在册营运出租车实有数为补贴依据。

    对于此次补贴的具体标准,市财政局的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海洋捕捞渔船类:拖网865.45元/千瓦,围网887.08元/千瓦,刺网811.35元/千瓦,张网591.4元/千瓦,钓业591.4元/千瓦,其他562.58元/千瓦;内陆淡水捕捞渔船:拖网432.72元/千瓦;海、淡水养殖渔船:钓业353.38元/千瓦;远洋渔业补贴标准为1100元/吨;林业补贴标准为1659.74元/吨;城市公交补贴标准为39210.91元/标准车台;农村道路客运补贴标准为大型客车12865.02元/辆、中型客车11368.42元/辆、小型客车9472.11元/辆;城市出租车在继续保留燃油附加费的基础上,补贴标准为3434.93元/辆;岛际和农村水路客运补贴标准为1575.47元/吨。

[编辑: 腾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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