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拟定"交通安全法" 驾驶员违法信息全公开

2008-07-30 07:38   来源: 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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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省法制办拟订了《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草案)》(以下简称《办法草案》),并经第16次省政府常务会议通过,提请正在召开的第十一届省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审议。为充分体现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人性化,《办法草案》提出驾驶人的道路交通违法,事故处理、违法行为累积记分等安全信息均予公开,为单位和个人查询提供便利。

    我省对自行车不实行登记管理

    此前国内部分城市对自行车实行实名登记管理也引起不少争议,我省对自行车的管理是否实行登记管理,备受公众关注。《办法草案》明确规定,我省对自行车不实行登记制度,但包括电动自行车、燃油助力车及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在内的非机动车要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

    增设对双燃料机动车管理规定

    随着国内汽油价格节节攀升,越来越多的汽车生产企业开始生产“双燃料”动力装置汽车,越来越多的私家车主出于成本考虑开始加装压缩天然气或者液化石油气等燃料装置。对此问题,从实际出发,《办法草案》增设对双燃料机动车的管理规定。《办法草案》规定:机动车加装压缩天然气或者液化石油气等燃料装置,应当在省主管部门批准的改装机构进行改装,机动车取得改装合格证的,方可办理变更登记。

    校车司机应当有三年以上安全驾驶经历

《办法草案》充分考虑对弱势群体的关心,出台了对学生校车的特别规定。用于接送学生或者学龄前儿童的专用客车,应当符合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并喷涂或者放置统一的专用标志。专用客车驾驶人,应当具有相应准驾车型三年以上安全驾驶经历,并且最近三年内任一记分周期没有满分记录,无致人伤亡的交通责任事故。

    交通管制时公交专用道可被借用

《办法草案》规定,公交专用车道只准许公共汽车和大型客车通行,其他车辆不得进入该车道行驶;遇有交通管制等特殊情况时,其他车辆按照交通警察指挥或者交通标志指示可以借用公交专用车道。同时,公共汽车应当在公交专用车道内按顺序行驶;在未划设公交专用车道的道路上,公共汽车不得在快速车道内行驶,超越前方车辆时,只准许借用相邻的一条机动车道,超越前方车辆后应当驶回原车道。

    人车相撞分四类情况分配赔偿责任

《办法草案》规定,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若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但如果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则要视4种情况而定。

    其中,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负事故全部责任的,机动车承担不超过10%的赔偿责任;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负事故主要责任的,机动车承担30%至40%的赔偿责任;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负事故同等责任的,机动车承担60%至70%的赔偿责任;如果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负事故次要责任,机动车则要承担70%至80%的赔偿责任。

    13类机动车设定最高行驶速度

《办法草案》规定,在没有限速标志、标线的道路上,机动车不得超过下列最高行驶速度:全挂拖斗车、运载危险化学品的货运汽车、二轮摩托车、侧三轮摩托车和铰接式客车在城市道路上每小时为50公里,在普通公路上每小时为60公里;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电瓶车、正三轮摩托车行驶每小时为40公里;拖拉机、轮式专用机械车、轻便摩托车每小时为30公里;其他机动车,在同方向划有两条以上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城市道路每小时为60公里,普通公路每小时为90公里。根据规定,所有机动车,行经漫水路或者漫水桥、上下渡船或者在单位院内、居民居住区内,每小时为20公里。

    五种车型应安装使用行驶记录仪

    五种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中的重点车型,应当安装和使用行驶记录仪。这五种车型包括:公路营运载客汽车、旅游客车、危险物品运输车、重型载货汽车、半挂牵引车。《办法草案》第八条规定,这五种车型应当按照国家和省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安装使用行驶记录仪,并保持行驶记录仪的正常运行。其中,公路营运载客汽车、旅游客车、危险物品运输车安装的行驶记录仪应当具有卫星定位功能。

《齐鲁晚报》、《生活日报》供稿

新闻链接:校车司机须有五年以上驾龄

    为规范青岛中小学校车管理工作,切实保障师生交通安全,青岛2007年12月25日出台了校车安全管理暂行办法。办法规定,学校使用车辆运送学生必须具有从事道路客运经营的资格,统一车辆外观。校车驾驶员必须具有5年以上驾龄和3年以上安全驾驶经历,驾驶与校车所属准驾车型相同车辆1年以上,最近3年内交通违法记分未达12分,未在造成人员残疾的事故中负次要以上责任。

湖北重罚“疯狂超速”

    针对机动车超速违法行为增多的现象,湖北省从去年下半年全面进行严管,对超速50%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实行新的处罚标准。

    标准规定:限速80公里/小时路段:时速136~150公里罚款1900元,记6分;时速151公里以上吊销驾照,罚款1900元。限速100公里/小时路段:时速151~170公里罚款1900元,记6分;时速171公里以上吊销驾照,罚款1900元。限速110公里/小时路段:时速166~180公里罚款1900元,记6分;时速181公里以上吊销驾照,罚款1900元。对两次以上(含两次)超速50%以上者一律罚款1900元并吊销驾照。 据《三峡晚报》

[编辑: 腾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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