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转学卡帮免费教育“漫游”

2008-08-31 04:40   来源: 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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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 刚

    日前,广州市教育局公布了中小学校教育2008~2009学年度收费公示表。但非广州市户籍的学生,在广州接受义务教育暂不纳入免费范围,按原借读生规定收费标准缴费入学。(8月30日《南方日报》)

    从2008年秋季学期开始,全国范围内全部免除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可随着广州教育局一纸规定的出台,这一利好规定又蒙上了阴影。“相逢是同窗,收费并不同”。非广州市户籍的学生,依然无法享受到义务教育的福利。

    免除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学杂费,让学生真正享受到义务教育,这是理想的政策归宿,也是全国人民的期望。但前提是学生必须在户籍所在地就读。如今,全国城市化进程日益加快,这样的前提并不现实。由于各地在教育资源、教育投入方面的差异,以及城乡二元化的户籍管理模式,外来人员很难享受到与当地居民同样的教育、医疗政策福利。教育部曾指出,中央财政将根据各省义务教育阶段实际接收的进城农民工随迁子女人数,给予公用经费和办学条件两方面的奖励。可对于那些没户口的外来户、借读生等非“随迁子女”的就学问题却语焉不详。

    广州之所以对非广州市学生按借读生标准收取学杂费,说到底其实是囿于地方财政保护,广州不愿为这些学生的教育成本埋单而已。

    接受义务教育应该是无地域限制的。在户籍制度坚冰尚未有松动之前,在当前教育仍主要依赖地方财政投入的背景下,这种区别对待的义务教育收费模式可能还会存在很长时间。或许佛山市为我们提供了突破教育投入“地方保护”现实的一个样板。佛山市规定,对于佛山户籍在本省其他市就读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经市教育部门审核后,会按照佛山市免费义务教育的标准将钱直接发给学生。由此,笔者建议,能否给每一个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办张转学卡。转学时,调出地按照当地免费义务教育标准的钱存入,接受地按照本地标准多退少补,让学生可以实现义务教育的无障碍“漫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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