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冯海宁
北京2008年残奥会6日盛大开幕,这将是历史上参加国家和地区数量最多的残疾人奥运盛会。与奥运会一样,残奥会除了带给人们公共遗产之外,不同的人也有不同的思考。
关注新闻的人应该注意到了,在北京残奥村和平广场有一面《残疾人权利公约》纪念墙。这应该是残奥会历史上首次展示《残疾人权利公约》,是极有意义的一件事情。《残疾人权利公约》的生效,意味着各方为此达成共识,更标志着残疾人权益保障进入一个新的发展阶段。中国也可借《残疾人权利公约》与残奥会,进一步与国际社会交流,不断完善中国残疾人权益保障制度和监督。因此笔者认为,北京残奥会是提升包括中国在内的各国残疾人权益保障的重要契机。
首先,残奥会本身就是尊重残疾人权益保障的样板。北京残奥会各个细节都体现出了“无障碍”设计,比赛场馆、公共交通、医疗卫生、公共景点等,都是出于方便的考虑,更是尊重权利的体现。这些“无障碍”样板,有的继续沿用,有的供各方效仿、参考。这不仅是中国残疾人的福音,也可促进其他国家残疾人权益保障。
其次,残奥会将提升政府对残疾人权益的保障力度。虽然,各国政府都高度重视残疾人权益保障,但随着时代的发展,新的问题就会不断出现,这就要求各国政府始终要以发展的眼光看待权益保障。有的问题是制度层面的,有的是监督落实方面的,比如残疾人的法制教育就很滞后,再比如,很多地方残疾人的法律援助经费很短缺。而残奥会就为各国政府提供了制度探讨、实践交流的机会。
再者,残奥会将提升公众对残疾人权益的重视。社会是一个“家”,残疾人是家庭中的重要成员,但是不是每个家庭成员都能平等地看待残疾人呢?这需要每个人来反思。而残奥会就提供了我们进一步认识残疾人的机会,无论是赛场上的英雄,还是身边的残疾人,我们都应该读懂他们的苦,他们的甜。而残奥会的转播、志愿者的见证,都将或多或少地唤醒我们的人性关怀。
残奥会虽然只有11天,但与奥运会一样,残奥会也是超越体育的盛会。前国际奥委会主席萨马兰奇说过,“残疾人运动会是唤起人类良知的运动会”。换句话说,北京残奥会不仅是残疾人的体育盛会,更是残疾人权益保障交流的盛会、唤起人类良知的盛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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