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 艺
“山不在高,有仙则名。水不在深,有龙则灵。斯是陋室,惟吾德馨。”唐朝著名诗人刘禹锡任和州(今和县)刺史时的住所,因为他的这首《陋室铭》一举成名。最近,安徽和县即将开展的一项建设工程让这所陋室再度引起了人们的关注。那就是,和县将投入数千万元,将已显陈旧的陋室整体扩容改造,打造成全新的“陋室园”。(9月8日《新安晚报》)
笔者注意到,该新闻在各大门户网站引起热议,网络舆论几乎是一边倒地反对。批评重修“陋室”破坏其文物价值,而且乱花纳税人的钱。应该承认,这些质疑都不无道理。当年刘禹锡遭遇贬谪,身居陋室,写下名篇《陋室铭》,其价值就贵在一个“陋”字,砸数千万元包装后的“陋室”难保不会改变它原有的风貌。
质疑可以,但是不必上纲上线,一味反对。重修陋室肯定不应该破坏其文物价值,但是对文物进行修葺本身没有原罪。据介绍,和县包装“陋室”将本着尊重历史风貌,着力营造文化品位。包装“陋室”整旧如旧,不搞推倒重来,应该说,有关部门的这一点表态还是值得肯定的。如果没有历史上几次大型整修,唐朝的“陋室”恐怕只能从《陋室铭》中寻找意象了。
我认为,在包装“陋室”之前,有一个前提,就是要广泛征求并尊重民众意见,特别是当地百姓意见,看看民意价值取向到底如何。不能由少数领导与一两个部门拍脑袋决策。
如果有关部门真正尊重了民意,如果包装“陋室”真能提升地方形象,增加旅游收入,为当地百姓带来福祉,我看舆论不妨给予理解与宽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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