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成立“三鹿”事件特别赔偿法庭

2008-11-01 06:09   来源: 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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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张若渔

    10月29日,来自山东、河南、福建等地区的9名受害患儿家属,同时将9份起诉三鹿的诉状递交至河北石家庄新华区法院,共计索赔130多万元。该法院立案庭已经明确表示,法院决定对此事不予立案,“需等待政府的赔偿方案”。新华区法院同时表示,也不会向此案当事人提供不予受理的裁定书。

    石家庄新华区法院“不予立案”诚在预料之中。“三鹿”奶粉事件牵动万千,受害者不知凡几,一旦诉诸索赔必是天文数字。基于司法现实同样也基于事件的空前复杂性,我们并不认为有哪家地区法院敢于启动司法理赔程序,法院目前唯一能做的就是“等待政府的赔偿方案”出台。不过,具体到此事来说,石家庄新华区法院的作为却足以令人愤懑,它甚至连一个不予受理的裁定书也不出具给当事人。违反最基本的法律程序不说,言行背后哪还有丁点司法的主体性?挟泰山以超北海,非不为也是不能也,没人怪罪;但折枝为杖,能为却不为,就着实令人遗憾。“三鹿”奶粉事件曝光至今已有俩月,三聚氰胺的阴影盘踞不去,从奶粉到液态奶到糖果到鸡蛋无一幸免,我们已不知道这场由一种化学添加剂引发的公共安全事件何时见底。随着事件的深入,三聚氰胺的连环套,使得凸显它的源头“三鹿”事件在一定程度上被湮没。然而,至少当事人没有忘却,他们一直在不遗余力地主张权益,诉讼正是这种努力的一部分。

    事发之后,各级政府表示了关切,在奶粉领域迅速掀起一场整肃风暴,无论是患儿“免费治疗”,还是对肇事者不留情面地惩戒,皆起到了慰藉社会、提振市场的积极效果。但凡此种种终究只是前期举措,万千受害者赔偿事宜的妥善落实,才是从根本上平复市场悲绪、捍卫消费者权益的终极问题。

    相关政府部门如果不尽快出台赔偿方案,受害者只有诉诸法律、对簿公堂。但是,在没有一个整体性的赔偿方案的情势下,各地区法院无以凭借,出于种种考虑也只能“不予立案”。受害者的正当权益,就这样被悬置起来,殊为刺目。

    司法无所作为,不仅构成对受害者的不敬,对相关政府部门的形象也构成辱没。为今之计,我们认为,全国人大有必要出面联合司法部、最高人民法院等相关机构,成立“三鹿”奶粉事件特别赔偿法庭。我们很难期待各地区法院会启动司法程序,我们更认为各自为战的审理很可能会使“三鹿”奶粉事件的赔偿问题陷入标准上的混乱,带来更多不必要的纠纷。因此,只能借助一个全国性的特别赔偿法庭,统一时间、统一人员、统一程序、统一审核力量,统一赔偿标准,将“三鹿”赔偿问题尽快尽可能地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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