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为影响小区供热质量 物业加地暖户供暖费

2008-11-21 05:19   来源: 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小字体大字体

    半岛都市报11月20日讯(记者 任金梅)19日,平度市名仕家园小区的王先生拨打了本报供暖热线96663反映说,自己所在的小区,有不少居民在装修时将家里的暖气改成了地暖,物业公司近期贴出通知,说因居民私改地暖,影响了整个小区的供热质量,要求使用地暖的居民必须交纳双倍的供暖费,虽经协商最后将双倍收费调整为加收40%的费用,但仍有不少居民不愿交费。

    该小区的物业公司费经理介绍说,现在供热公司称小区供热设施私改严重,不愿接手。“加收的费用是为了在供暖期结束后,给不达标住户退费。”

    市供热办俞副主任表示,私改暖气设施和物业加收供暖费都不对,根据《青岛市城市供热条例》规定,严禁私改采暖设施。居民确需改动室内供热设施的,应向供热单位提出申请,并按供热单位提出的技术要求改动。

[编辑: 麦迪]

版权稿件,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半岛客户端 

热门推荐

房产 | 旅游 | 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