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江涛
我国司法机关成功将非法挪用资金4.2亿元人民币的犯罪分子陈满雄、陈秋园从泰国引渡回国,二陈夫妇被称中国“第二巨贪”。
“二陈”涉贪4.2亿多元人民币,仅次于涉案40个亿的广东开平中银支行行长余振东等人,因此被称为“第二巨贪”。经过长时间的追捕,这对已“漂白”成“泰国富翁”的夫妇终于在异国落入法网。这是我国根据《中泰引渡条约》办理的第一起案件,对进一步扩大和深化中泰两国在司法领域的合作具有重要意义,也为我国与其他国家开展反贪合作、缉捕外逃贪官提供了一个生动的样本。
值得关注的是,“二陈”在外逃期间不仅买了泰国身份证,隐姓埋名,还做了彻底的整容手术,连皮肤都进行了漂白,而且还将转移到境外的赃款也进行了“漂白”,在泰国办起了多家产业,拥有多家商行、高级洋房、豪华轿车,已成为当地公认的富翁,还被冠以各种头衔,并通过与社会名流打交道和大量捐款,成了清迈市数一数二的知名人士,混迹于当地名流之中。然而,面对国内紧追不舍的追捕,他们的日子其实并不好过。原黑龙江省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主任宋士合也曾在境外潜逃达13年,被引渡回国后长叹道,美国不是逃亡贪官的天堂。强劲的反腐力度就是要让外逃贪官寝食不安,魂飞魄散。
引渡“漂白二陈”折射了我国反腐败的零容忍。从“二陈”东窗事发,到全方位盯梢监控,到抓捕归案,到临时引渡,到羁押受审,到异国服刑,再到最终引渡,时间跨度13年,反腐部门耗费的人力财力也是相当可观的,但这些反腐成本花得一点也不冤,对外逃贪官的抓捕就是要零容忍,就是要不计成本,就是要启动一切资源对其穷追不舍,就是要让外逃贪官噩梦惊魂。不过这同时也警示有关部门应该更多地堵塞漏洞,预防与惩处腐败官员于国门之内,让贪官不再指望怀揣护照,望风而逃。
更要看到,虽然外逃贪官数量不很大,但近年来贪污受贿犯罪分子潜逃境外现象明显增多。为了逃避法律惩罚,一些贪污受贿犯罪分子秘密地将赃款转移到境外,提前做好外逃准备,在作案后或事发前潜逃境外。因此,反腐部门应在国际间引渡、司法协助、移管被判刑人员以及执法合作等方面加大力度,一刻也不松懈对外逃贪官的追捕,形成强大的威慑力,让腐败分子的“安全系数”越来越小,即使远逃海外也朝不保夕,无处藏身,最终将他们缉拿归案,绳之以法,以儆效尤。相关新闻详见本报今日A27版
半岛网辣蛤蜊评论(
http://news.bandao.cn/lagala/)原创作品,转载请注明来源。 [编辑: 麦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