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京卖房记

2008-11-27 09:05   来源: 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小字体大字体



赵峰 作



    上次跟大家聊了我在东京淘二手房的经历(见本报10月30日59版),而买下房后,付完全部房款和中介费用,第一次住进了属于自己的房子,心里别提有多恣了。楼下的管理人(类似于物业的保安)是一个慈祥的老太太,当天晚上从她手中拿钥匙的时候,她也表现出了惊讶,她可能觉得一个中国人按照日本的法律程序,从破产的日本人手里买二手房这件事有点戏剧性吧。

    房子虽然处于东京偏远的足立区,但是我本身就是一个普通的公司职员,没那么多要求。因此除了上班要花近50多分钟外,我真的没有感到有什么不便。相反,附近宽敞整洁的大小公园里的儿童游乐设施、游泳馆里都留下了全家人的欢声笑语,而周边的大型超市里物价也较市中心更为便宜。

    一晃四五年过去了,我已经把所有的欠款都还清了,但是,我的父母和岳父岳母的年龄越来越大了,我又是家中的独子,很想回国照顾他们;另外,尽管我就职于一家大型上市公司,收入也说得过去,但在比较排外、缺乏活力的日本公司里,我感觉不到什么光明的前途,而我在青岛的朋友,同学倒是搭上了国内经济腾飞的高速列车,在事业上都顺风顺水,有滋有味。跟他们比,我这个“海外人士”颇感惭愧。所以,我和家人最终决定2005年回青岛。

    在回国之前,首要问题就是处理伴随我们走过5年风雨的房子。开始,从没有卖过房的我们,以中国人特有的“中介勿扰”的思维方式,先是在几家广告费很便宜的华文报纸上打了广告,可是毕竟报纸发行量太小,没有接到几个电话,没办法,这才和比较有实力的日本一家房产中介公司签了约。接下来的事情让我们明白中介太重要了,绝不是可有可无,“就会动动嘴皮子从中抽份子”的一环。

    首先,中介公司的担当来到家里,非常详细了解了情况,拍了照片,签了代理协议。与国内的“一女多嫁”不同,代理协议是在一定期限之内,该中介独家代理。如果我再去其他中介的话,就属于违约。不过这家中介还真不含糊,没几天,广告纸在附近居民区楼下的邮箱里铺天盖地地出现了。然后,中介公司的人领着客户一遍遍地看房以后,终于以接近当初买价的价格成交了。接下来,就是收款和过户了。令我吃惊的是,中介通过司法书士(有些类似于律师,但不是律师,资格由国家认定,在中国没有这样的职称)办理了房产的过户,过户的所有工作完成之前,我拿不到房款;而房产的新主人在支付房款拿到我的付款收据之前,也拿不到属于他的房产证。

    真正的“交割”都要通过中介来实现,而中介的行为又是在国家认定资格的司法书士的监督之下来完成的。这样,就最大限度地杜绝了纠纷的产生。在经常看到国内的房产买卖过程中发生的各种纠纷以后,我更加认可日本在这方面完善而缜密的制度。

    高楼大厦,名车别墅,在“硬件”上,日本有的,我们国内几乎都有了,甚至大有超越之势;而法规、制度等“软件”在社会生活中的完善程度和公民对此的理解程度正体现出了日本和中国的差别。大林

    欢迎广大读者将自己买房、卖房过程中,发生的故事告诉我们。稿件一经选用,稿费从优。

    投稿信箱:bdhjls@126.com。

[编辑: 五花]

版权稿件,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半岛客户端

相关阅读

东京 卖房



热门推荐

房产 | 旅游 | 教育

商讯

公告>

楼市动态

更多

频道推荐

山东 | 青岛

互动

社区 | 博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