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套房买在市区可能加税 住房制度将三次调整

2009-04-03 07:51   来源: 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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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4月1日获悉,一份由10多位专家参与完成的《国家住房建设制度(2010—2050)(建议稿)》已报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相关主管部门。建议稿包括9章49条,涉及建立城乡一体化住房保障体系、住宅土地使用权的流转与管理等内容。

    据了解,这次提出的国家住房建设制度的基本思路是把农民宅基地制度从农村延伸到城市,依据共和国公民享有的住房权利,依据土地资源国家所有、人民所有的原则,全体公民资源共享,公平占有。由于农村、小城市、大中城市、大城市资源集中度不同,因此实行分级管理。这次住房建设制度的拟订算是第三次国家住房制度调整。

    该课题组组长兼建议稿执笔人、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研究员李开发称,住房制度从1998年开始到现在已经10年。1998年国务院发了两个重要文件,一个是23号文件,一个是34号文件。两个文件的核心思想,一是住房的三分法,商品住房是面向比较富裕的高端人群,经济适用房是面向占70%以上人口的广大中低人群,特别低收入的贫困人群租赁廉租房;二是确定了城市住房补贴的标准,就是60平方米的住房如果超过家庭年收入的4倍的情况下,政府应该给补贴。

    2003年,国务院发布了18号文件,其基本精神与1998年是连贯的,但它强调了两点。一是把房地产业提升到支柱产业的地位,强调住房市场化。此外,它也对经济适用房与廉租房建设与分配做了很细致的规定,对调控商品性住房,强调了广大普通百姓能够购买得起。

    李开发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国家住房制度改革的探讨由来已久,但由于改革涉及多个部门利益,因此该课题已成烫手山芋,推进速度较慢。

    建议稿提出,国家允许投资者将住房作为投资渠道,成为社会住房供给商品化的一种方式,并对这种投资从总量上加以控制,对出租房屋的租金标准与相关管理进行规范。在涉及第二套住房与投资型住房方面,建议稿称,国家支持有条件的城乡居民改善居住条件、购置第二套住房,并对第二套住房挤占城市公共资源的情况进行必要的限制。

    李开发表示,“国家应制订政策限制和调节家庭或个人在城市内拥有多套住房,比如,第二套住房在市区的要加税,第二套住房在郊区的,可减税。”

    李开发认为,已经找到了解决中国住房制度问题的钥匙—— 借鉴农村的宅基地制度,研究其可实施性。“将农村宅基地制度与城市住房制度接轨 ,实施城乡居民一体化的住房保障,是国家住房建设制度的核心。” 据《东方早报》 [编辑: 修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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