胶州路东段旧城改造启动 公布20余户型供选择

2009-06-04 05:56   来源: 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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胶州路东段旧城改造示意图



    半岛都市报6月3日讯(见习记者肖良华 记者 王爱科)  6月3日,记者采访获悉,胶州路东段旧城改造项目已经启动,该项目属于市北区今年的旧城改造项目,位于快速路以南、市北区招待所以西、观象山以北和临清路(聊城路)以东,暂定规划住宅面积约7.1万平方米。这次动迁范围包括禹城路、临清路、福建路的大部分建筑和胶州路8号的部分居民楼,共涉及700多户居民。

    700多户居民即将动迁

    根据相关部门发布的《胶州路东段旧城改造项目公示》,胶州路东段旧城改造项目拆迁范围包括禹城路、临清路、福建路及胶州路的大部分居民建筑,共涉及700多户居民。

    具体拆迁范围包括:禹城路1~7号(单号),7号甲,9~13号(单号),13号甲、乙,15号,17号,4号,6号,6号甲、乙,8号,10号,10号乙,12~28号(双号),28号甲、乙,30号,32号,32号甲,34~44号(双号),44号甲;临清路:1号,3号,3号甲、乙、丙、丁、戌;福建路:16~5号,16号甲、乙、丙、丁、戌、已、庚、辛、壬,18~24号(双号),24号甲,26~30号(双号),30号甲、乙,36号,38号,38号甲,40号,40号乙,42号、42号甲,44号;胶州路:8号2、3、4、5号楼 。

    记者从项目公示现场了解到,大部分居民已领取了顺序号,并签订拆迁补偿协议,自6月1日起5日内,居民可以开始腾房、交房验收,并领取搬迁补偿协议书及拆迁补偿及各项奖励费用。

    补偿方式“二选一”

    据现场工作人员介绍,胶州路东段改造项目的补偿安置实行就地房屋安置和货币安置两种方式,被拆迁人可自由选择。选用房屋补偿的被拆迁人,原住房建筑面积不足25平方米的 ,按照25平方米计算;每户被拆迁人增加10平方米的住房改善面积 ;被拆迁房屋面积与改善面积之和不足45平方米的部分,由被拆迁人按照评估价格的50% 支付房款。

    被拆迁人选择货币补偿的,按照应补偿房屋面积的计算办法,被拆迁房屋面积与住房改善面积之和按照评估价格结算拆迁补偿金。拆迁房屋面积与住房改善面积之和不足45平方米的部分,以评估价格的50% 结算,计入拆迁补偿金。拆迁补偿金由拆迁人以货币方式支付给被拆迁人。非住宅房屋实行货币补偿方式的,以非住宅评估价格作为补偿单价,按照认定的被拆迁房屋建筑面积进行结算,在签订拆迁补偿协议后,按照协议的约定支付补偿金。

    据介绍,除拆迁补偿,被拆迁人还可享受搬迁补偿,住宅的每个承租户及产权户可以享受600元的补贴。非住宅每平米可享受40元的补助。被拆迁住宅房屋实行房屋补偿的,被拆迁人按照拆迁补偿协议约定自行过渡,由拆迁人对被拆迁人或公房承租人根据拆迁补偿协议约定的临时过渡期限,在被拆迁人腾房时,按拆迁房屋的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25元一次性计发临时过渡补助费。因拆迁人原因不能及时回迁的,拆迁人对被拆迁人或公房承租人按拆迁房屋的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40元逐月计发临时过渡补助费。拆迁住宅房屋实行货币补偿的,由拆迁人按拆迁房屋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25元一次性计发10个月临时过渡补助费。

    旧楼将变身新居住社区

    3日上午,记者在禹城路和福建路一带动迁现场看到,周边很多房屋均已破旧不堪,据介绍,这些居民楼多数建于上世纪80年代。在项目动迁现场,有关拆迁政策和新房房型设计图等材料都已经张贴在位于禹城路的拆迁指挥部门口,不少居民正围着工作人员咨询拆迁政策。记者在现场看到,不少市民正在拆迁指挥部签订拆迁补偿协议,据现场的工作人员介绍,已有大部分的市民交房,等候领取拆迁费。

    据悉,市民签订协议后5日内即可腾房、交房,搬家腾房7日起即领取补偿金。

    记者从项目公示现场看到,这次拆迁共公布了二十多种户型供市民选择,由于户型太多,让现场的市民挑花了眼。不少市民用手机拍下了公示的新房房型,准备带回家去与家人商量。

    市北4200户居民要拆迁

    记者从市北区房地产开发管理局获悉,今年市北区旧城改造共将拆迁4200余户居民,包括东西快速路一期、台柳路北侧和错埠岭二小区二期等两改项目;旧城改造项目包括海泊河33号地块、徐家村和胶州路东段等。整个旧城改造项目均确保在年内开工。此外,海泊河遗留片、广饶路西侧、甘肃路两侧、胶州路北侧等片区的旧城改造也将推进。这些项目推进后,市北区年内将新建住房57万余平方米,总计拆除旧房20余万平方米。

[编辑: 宋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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