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电拟于下月以旧换新 销售企业首批投标结束

2009-07-28 05:00   来源: 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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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半岛都市报7月27日讯(记者 娄花) 岛城市民很快就能享受家电以旧换新的政策了。27日上午9时30分,备受关注的山东省家电以旧换新销售企业首批投标结束。记者获悉,山东省家电“以旧换新”将率先在济南、青岛、潍坊、烟台、临沂、济宁6个城市试点,招标代理机构将择日公布投标企业。市经贸委有关负责人表示,本市家电以旧换新预计8月份可以实现 。

  记者在招标文件上看到,第一批招标采取邀请招标方式,招标对象为企业注册地在山东省的家电专业连锁销售企业、综合性大型零售企业、家电生产企业(销售机构)等。投标人必须是在山东省注册两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企业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企业流动资金不低于1500万元;年家电产品销售额位居本省前列,年销售额应在 5亿元以上。

  “家电以旧换新是个好事,可以促进消费升级,也可以解决外需的萎缩。”市经贸委有关负责人表示,此次山东省招标主要采取邀标的形式,由于涉及20% 的地方财政补贴,市经贸委将依据山东省的招投标结果,会同市财政局制定实施细则,预计8月份本市家电将实现以旧换新。

  记者采访获悉 ,家电“以旧换新”的补贴不超过购买新家电价格的 10%,此次列入家电以旧换新补贴产品范围的品种有:电视机、电冰箱(含冰柜)、洗衣机 、空调、电脑5类。补贴上限为:电视机 400元/台,冰箱(含冰柜)300元/台,洗衣机 250元/台,空调350元/台,电脑400元/台。

  购买人持以旧换新凭证购买新家电时直接申报家电补贴 ,由销售企业代财政部门进行审核,对符合要求的 ,当场兑付补贴资金。此外,凡在规定时间内从购买人手中收购旧家电并交售给指定拆解处理企业进行拆解的中标家电回收企业,均可享受运费补贴。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编辑: 腾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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