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岛都市报1月7日讯(记者 孙丰欣) 记者7日获悉,针对近期企业、市民提出的补贴、社保等常见问题,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了解答。
为应对金融危机、帮企业减负稳定就业,本市采取了为困难企业支付稳岗补贴等积极举措 ,近日一岛城企业表示,他们企业在2009年享受稳岗补贴,2010年企业仍然比较困难,是否可以继续享受。
对此市人社局答复,按照规定,对困难企业支付稳岗补贴执行期为2009年之内。“根据现行政策,该企业在 2010年不能继续享受该补贴。”
目前,本市各行业活跃着不少农民工,他们不少人在离职时选择将养老保险退保,但对于具体退保手续不太了解。近日,来自德州的小许就出现了类似疑问。他表示,他是德州市农村户口,公司在青岛为他缴纳了养老保险,现在小许要从公司离职 ,“我想把养老保险退掉,该怎么办理?”
对于小许的疑问,市人社局进行了解答。在青岛市行政区域内缴纳基本养老保险的非本市户籍农民工,离开本市且所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无法办理转移的,原单位办理停保后,农民工本人应在每月16日至月底,持本人身份证(需能够证明本人户口性质,或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本人的青岛市工商银行结算存折等材料,到参保所属区、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申报。如果原所在单位为平度、胶州、胶南、即墨、莱西五市或城阳、崂山、黄岛区的,退保人还要咨询当地社保经办机构。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编辑: 胡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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