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立医院改革试点:药品加成政策将逐步取消

2010-02-04 07:29   来源: 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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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务院2月2日召开常务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关于公立医院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决定按照先行试点、逐步推开的原则,由各省(区、市)分别选择1至 2个城市或城区开展公立医院改革试点。

    会议强调,公立医院改革要坚持公立医院的公益性质,把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放在第一位。要通过改革,构建布局合理、结构优化、富有效率的公立医院服务体系;推进体制机制创新,形成比较科学规范的公立医院管理体制和补偿、运行 、监管机制,充分调动医务人员的积极性,为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卫生服务。

    公立医院改革试点的主要任务是:

    (一)完善服务体系。优化公立医院布局,建立公立医院与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分工协作机制。

    (二)改革公立医院管理体制和运行 、监管机制。积极探索管办分开的有效形式,增强公立医院的生机和活力,进一步完善分配激励机制。

    (三)改革公立医院补偿机制,逐步取消药品加成政策,实现由服务收费和政府补助来补偿的机制。

    (四)加强公立医院内部管理,提高医疗服务质量。

    (五)加快推进多元化办医格局。鼓励社会资本进入医疗服务领域,鼓励社会力量举办非营利性医院。会议要求各地区和有关部门高度重视,认真制定实施方案和配套政策措施,积极稳妥推进试点工作。据新华社

    ■新闻解读

    潍坊进试点名单服务收费待明确

    《关于公立医院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2月2日获通过,试点城市名单并未公布。记者获悉,早在2009年下半年各省市陆续向卫生部上报了试点城市名单,通过多方遴选,最终确定在东中西部16个城市试点,包括江苏镇江、山东潍坊、安徽芜湖,河南洛阳等。

    公立医院改革试点的主要任务包括优化公立医院布局,改革公立医院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监管机制,改革公立医院补偿机制,加强公立医院内部管理,加快推进多元化办医格局。

    这份指导意见制定历时10个月,2009年12月22日,李克强副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医改领导小组第五次会议,会议审议了指导意见和试点城市的名单。此后相关部门再度修改,之后上报国务院待审。

    据了解,决策层在如何实现管办分开、对取消药品加成后如何补偿两大问题上存在分歧。在2月2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公告中并未明确管办分开的具体形式,而是采用较为模糊的用语,“积极探索管办分开的有效形式”。

    记者此前对多个试点城市采访了解到,多数地区设立了专门的管理机构(如医管中心),探索建立以理事会等为核心的法人治理结构。

    在补偿机制上,“指导意见”提出逐步取消药品加成政策,实现由服务收费和政府补助来补偿的机制。公立医院补偿渠道共有三个——服务收费、药品加成收入和政府补助,其中药品加成收入比重最大,多数公立医院加成收入占总收入40% 至50%。由于此前公布的新医改方案中 ,并未明确如何弥补取消药品加成后形成的“窟窿”,这使得各地对改革持观望态度。而对于取消药品加成后,政府如何补助公立医院,补多少,医疗服务收费如何调整等问题,还需进一步明晰。

    目前“指导意见”全文尚未公布,从此前记者获悉《公立医院改革试点指导意见(报批稿)》中可以看出,服务收费和政府补助由各地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考虑医院功能定位、医疗保障资金承受能力、本地财政能力、城乡居民收入水平和对价格调整的承受能力等因素合理确定。

    加快推进多元化办医格局,被认为是本轮新医改的一大亮点。此次会议明确将鼓励社会资本进入医疗服务领域,鼓励社会力量举办非营利性医院,政府将在税收等方面给予优惠政策。据了解目前,卫生部规划财务司牵头起草更为具体的配套文件,有望在今年上半年公布。

    有学者预计,公立医院改革推行之后,一批经营不善的公立医院将被转制、重组,成为非公立医院。据悉,决策层已经明确今后政府将“抓两头”的思路,即抓住建设一批承担疑难杂症治疗、教学功能的大型医院和城乡基层公立医疗机构,而处于“中间层”公立医院将是下一步改革的重点。

    据悉,按照既定的日程安排,2010年将对公立医院改革试点进行中期评估,2011年,总结试点工作 ,形成公立医院改革总体思路和主要政策措施,在全国推进公立医院改革。据《财经》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编辑: 修相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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