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嫌犯被四方警方移交给深圳警方。
半岛都市报3月9日讯(通讯员 张勇 记者 刘延珉) 开公司进行生意往来靠的是诚信,而深圳的一对夫妻却假借公司之名,采用种种谎话和手段分别对供货商和订货商“两头”诈取钱财,累计案值高达600余万元。这俩涉嫌诈骗的“鸳鸯”本想捞到钱财后到外地躲藏玩“失踪”,没想到刚藏匿到青岛就被清查巡逻的民警发现。3月9日晚,被公安部门列为网上追逃涉嫌诈骗 600余万元的嫌犯刘某和许某夫妻俩,被深圳警方押解回案发地接受调查。
3月8日上午8时许,四方公安分局阜新路派出所民警按照惯例到辖区旅馆清查巡逻,当来到温州路某旅馆时,细心的民警发现登记簿上有个房间住的是两人,但身份证记录的却是一个人的信息,于是民警就来到这个房间进行例行检查。
“我们的身份证都忘记带了,只住一天就走……”看到民警突然进门检查证件,住在房间内的一对男女当时就慌了,二人称他们刚来青岛,只是短暂逗留,走得太急忘记了拿证件。“那你们在旅馆登记的证件又是谁的呢?”民警当即点破对方的谎言,执意要他们出示有关证件。房间内的那名女子慢吞吞地拿出一个二代身份证件,民警很快就判断出这张身份证是“假的”,当即采取措施把他们带回派出所进行审查。
“但凡使用假的身份证明,使用人肯定都有不可告人的秘密。”阜新路派出所的孙副所长告诉记者,民警对两人进一步审查得知,他们虽然用的是真实姓名,但证件信息却是假的,便立即上网对他们的真实身份进行查实,结果发现这两人居然是被公安部门网上通缉的重大经济犯罪逃犯。
据介绍,男子刘某32岁,青海省西宁市人,和同为青海西宁人的许某是一对夫妻,两人在深圳市注册成立了一家科技有限公司,专门从事手机及其配件的营销,刘某自任总经理,主管公司对外联络工作,许某出任会计和出纳,负责账目的往来。据深圳警方查实的案情显示,两名嫌犯自2009年8月开始,利用种种谎言和手段,诈骗14家供货商的货款累计达400万元,诈骗10家订货单位的预定金达200万元,案件总值高达600余万元。案发后,两人于2010年2月在深圳玩“失踪”,后被公安部门列为网上追逃嫌犯。
经四方警方审查得知,刘某和许某在国内许多地点东躲西藏 ,3月7日晚来到青岛后,本想找个不显眼的旅馆藏匿,没想到被清查的民警发现。3月9日晚,二人被深圳警方押解回案发地接受调查。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编辑: 郭新举]